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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2/2页)
滚滚滚,好汉不提当年勇。” 嘈杂的声音传到后莱耳朵里,都变成了无意义的声波,她整个呆在座位上,竟然不知道该做何动作。 贺禹洵,后莱像第一次听到一样重新拼接出了整个他。 前任省长贺立峰的儿子,贺立峰贪污被抓死在牢里那年正值后莱高考,准备作文材料时老师没少说过。林成最好的哥们,也是林至一嘴里那个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纨绔子弟。两个家族的大少爷,贺家多么显赫,后莱也有所耳闻,他mama是根正苗红的红二代,舅舅是G市首富,爸爸是省长,整个G市就没有他不敢干的事。 可是一夜之间,贺立峰倒了,在牢里畏罪自杀,mama瘫痪,家族破产,当时不过二十出头的贺禹洵,感觉人生的灯一下子就灭了。 现在的贺禹洵,楼下摆摊的摊贩,一个百平米连个正经卧室都没有的超市老板,骑着一辆破旧的电动车,抽着十多块钱一包的中南海,穿着数条同颜色同款式的衣服。 这么奇怪的一个人,穿得那么破,却带着几十万的腕表。那么穷,还能随时一副钱财乃身外之物的坦然。 明明已经跌到了人生的坑底了,他没有努力往上爬,也没有就此堕落,就那样不好不坏地活着,像每一个社会底层的普通人一样。 命运啊,真是个奇怪的东西,往往一抬手之间,天翻地覆,你只能趴在地上喊服。 后莱想起那个晚上,柔和的灯光照在贺禹洵脸上,他微微笑着回忆说:“我年轻的时候,很不懂事,闯了不少祸,对学校还不如对附近的台球厅熟悉。如果还能重来……”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段特别想哭,不知道为什么,其实也没有特别虐的描写,不过就是一些碎片拼凑起来的东西,我都怕看的人看不懂。但是这是这本写到目前以来,第一个把我感动了的地方。我本来没有很喜欢我这个男主,我觉得我还在摸索怎么和他相处,可是此刻我才明白男主的意义。不是因为他多么优秀而成为了男主,而是因为你看到了他整个世界,陪他经历成长,是好是坏,都是你赋予他的。此刻,我才真的爱上洵哥。) ☆、19 如果说对于自己短暂的人生用一个形容词的话,后莱以前可能会选择“惨不忍睹”。 但是经过这个晚上,她决定换成“世事无常”。 在酒吧喝得差不多林成一行人送喜乐和后莱去打车,林成真挚地表示:“以后有什么困难随时来找哥,不算林至一那层,我也希望我们能当个朋友。” 他的几个兄弟喝高了,也纷纷拍胸脯说什么林成的meimei就是我的meimei。 后莱一整晚的心不在焉总算结束,笑着点头应了,然后和喜乐离开。 第二天还有校庆,两人一大早醒过来,手忙脚乱地换衣服洗头化妆。 喜乐刷着牙跑过来对正在化妆的后莱说:“像不像回到了高中?” 后莱正在描眉,对着镜子里的喜乐笑着点点头。 喜乐最像高中的地方是她严重的选择强迫症。 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两人差点迟到了。 因为是一百年校庆,所以学校决心搞个大新闻,邀请了无数校友返校,还有文艺汇演等等。这都和后莱没什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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