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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送菌此去心如何(一) (第2/2页)
。 “大妈是上海京剧院退下来的,梅派青衣。” “啊?!!!”贾君吸气吸的好像快要死了一样,甄君现在真有点儿担心他这是不是真犯病了。 “你没事儿吧?” “身体没什么大问题,心理光明面积无!限!增!大!——后面他们还唱不唱十三嗨?” “不唱,因为没有唱代战公主的。” “唉,真可惜——我觉得薛宝钗真应该和代战公主在一起。” “哈?”贾君的跳跃性思维让甄君有点儿跟不上,他毫无缝隙地从 “节目列表一惊一乍评论”转为了“文艺作品猥琐鉴赏”。 “你想哦,她俩第一次见面就互相觉得对方美若天仙,而且可以互相体谅,生活技能互补,简直完美——”贾君沉浸在自己不切实际的美好愿望之中。 “哈?”甄君试图把话题拉回来,“你看看下一个。” 贾君回过神儿来,“呼——我简直不敢看了,万一演员表上出现易中天、于魁智、茅威涛什么的,我得立马昏死过去。”他紧张地把刚才失手合上的邀请函揭开,掀了好几掀才掀过那一页。 “——唉!薛小飞老先生是不可能出现了,12年就去世了。哎?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 “我连你尿完甩几下都知道。”甄君挑了挑眉毛,“不过,下一个我不确定你喜不喜欢,虽然你经常听。” “,哦这个啊!喜欢,我可喜欢了。一开始听张火丁的时候确实不太适应,听起来非常、、、奇特,所以我选择尝试欣赏,听多了就觉得有意思了。对于魁智我是一见钟情,对张火丁属于日久生情。” “那你是真的喜欢吗?”甄君确认道。 “当然了,哪种喜欢不是喜欢?人分个阶级、试剂分个级别就算了,难道连喜欢都得分成特级喜欢、优质喜欢、普通喜欢、劣等喜欢?”贾君耸耸肩膀,继续往后看,“京胡,完了完了完了,听这个我得抖一个月的腿,太要命了!全TM是我喜欢的!” “下一个大妈非常有风格,老革|命家,精通俄语。” “我的天,大妈唱?!” “彩排的时候我听了,大妈一个人能唱出整个亚历山大罗夫红旗歌舞团的效果。”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就喜欢这种胸怀天下、气如钢铁的女人!!” 两个人就这么着一直把节目表看完,每次贾君满嘴跑火车的时候甄君都得把他拽回来。 看完之后贾君又心满意足地顺着节目单捋了几遍,“老甄啊,这简直是我从小到大参加过的最合心意的文艺汇演的,每个节目都深得我意。” “那当然,这是我积极向组|织争取并提供充足资金的结果。”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资|本运|作?哈哈哈哈哈,万恶的资|本家,大股东儿!”他把“大股东儿”说的跟“大果冻儿”似的,“——哎对了,你出钱,我要不要出个什么节目啊?” “随你。” “要不我唱个吧?” “你成吗?” 甄君都不知道他还会这种cao作,想不到想不到,他连他尿完甩几下都清楚,但仍然不晓得他的全部技能。 “怎么不成的,我可是正经学过的,不过我师傅整天怀疑我往隔壁偷学相声去了,唱戏的不如贫嘴进步大。” 甄君都快被他笑死了,跟他搁一块儿真是天天开心。 “你想好了我可就给组|织打电话了?” “等等等等,我要是唱的话是不是就我一人杵台上,毫无BGM的干唱?” “额嗯——”甄君略作思考,“我想我可以速成一下拉弦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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