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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法兰绒 (第1/1页)
我厌恶蹲在街边、桥中、窗下、草上为主流泪的人,有些哭泣只配为神圣教堂所拥有。 于是我在圣餐崇拜中流泪,因为牧师在上面说,祂的道便是真理,若有人不信道,便是拒绝了真理。 我想人一生应该只能有一次圣餐崇拜,否则会因过度痛苦而死去。 我怎么能够忍受! 所以尼采在极度痛苦中选择了不信这件事,我完全理解。 在极度痛苦中,我像冥顽不灵在车厢中祈祷的信徒,徒然想着他那双手,那天晚上出酒吧后最后牵过我的手。 我穿着深蓝色的大衣在酒吧街逡巡,又像是找人,又像是游荡。 高德地图提示已到达,我却还是找不到目的地。在转弯时却碰上一个吸烟的人,低着头,右手拿着烟,倾斜着,挨着嘴角。 差10米就撞上了他。他抬头,一双眸子桀骜不驯地落在我身上,像17岁在高中能遇到的少年,有种坦荡又无伤大雅的坏。 “你找昭哥?” 我站住:“昭哥是?” “那天在酒吧看见你们坐在卡座那里了。” “我不是来找他的,今天有一个乐队演出……” “这里,进去就好。”他指了指左边,给我的高德地图临门一脚。 里面暗得无边,烟雾缭绕,分不清是干冰还是烟亦或是酒水开瓶冒出来的汽,我贴着墙走,却被一个人按住肩膀,我下意识要肘过去,手却摸上了我的脖子,“是我。” 他的指骨分明,像医院内冰冷的机械架起了皮囊,而指腹却饱满,染着一层胭脂般的薄红,无意识地摩挲着杯壁,胭脂染进了不规则玻璃透光的酒液中。 我们坐在酒吧边等着他的发小乐队表演,他又换了香水,这次是凯尔特薄暮中散发着宝石绿幽光的树枝苦味。 于是我又握住他的手,像猫一样凑上去闻,恨不得舔一口。 他反手捏住我的脸:“哪天我把手砍下来给你你就开心了。” 用漫不经心的语气带有血腥意味地讨好,我即刻就心猿意马了,“这双手是因为长在你身上才有意义,有没有学过辩证法啊。” 他轻笑。 我们甚至没等到乐队上台演奏那首我很喜欢的歌,享受那种愚蠢的浪漫,就开始了精致的放荡。 我跪在他面前的时候,又有了一种久违的快感,他的手安在我后脖颈,像一个开关一样,有规律地释放我的情愫。 我喜欢被支配,被践踏,但不喜欢blow job。 但我喜欢别人强迫我。 所以我喜欢blow job。 充满忧郁的松香味短暂地包围了我,像是一个不太牢固却温暖的避风港,而我的嘴在汲取着柑橘味道的母乳。 他手指逡巡的每一个角落,身体的每一下律动,都极合我意,我耳边的贝斯声、鼓声、歌声逐渐变成遥远的呢喃,梦境的余温,香味化为圣灵,在我耳边运作。 澳门的堂区极小,充满烟火味,而即使是一个二流城市的天主教堂也有着极为广阔的,尽力于穷奢极欲的装潢,类似于哥特教堂的尖顶,再类似于巴别塔,都是因高度,因华丽而令人生畏。 如他。 在最后一刻,我无意识捏紧了他的手,轻颤着接纳了他的汹涌。 他握紧了我的手,将我从地上拉起,然后抱住我。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他太体贴了,而支配本来就应该是冰冷的。 我又开始想要爱上一个抽象的人了,为此竟不惜将这样体贴、温柔、完美的他杀死。 我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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