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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他一下下啄吻着那甜美的唇缝,轻轻舔弄着 (第1/2页)
翌日一早,安琛就在盘口见到了梁敬城口中那个“银河会叛逃来的小子”,对方看见他走过来,把烟扔到地上踩熄,安琛向对方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郑九辙。怎么称呼?”男人上前跟他并排走着,先一步问了出来。 安琛目不斜视,一个眼神都没分给身旁的男人:“安琛。在我手底下干活的都称我一声老大,你爱叫哪个都行,随便你。”反正梁敬城疑心的人无论忠诚与否,一般都活不了多久,管你叫什么。 “你手上的伤是出任务负的?”男人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是郑九辙凑近了一点。 怎么可能?他会那么轻易让自己负伤?安琛抬手,顺着他的目光往下看,发现自己的手腕上赫然出现了几道重重的勒痕,上面还布满了好几个指印,怎么看都不像是正经伤痕——当然是昨晚梁敬城掐着他的手腕弄出来的,安琛拉了拉衣袖,挡住那道刺眼的红痕:“不关你的事。” 郑九辙点点头,沉默半晌又道:“我们是不是见过?阿琛,我感觉你很眼熟。” “别那么叫我!”安琛面色不虞,停下脚步猛地转身,揪起对方的衣领道:“别的都行,除了这两个字,明白?” 男人惊讶于他强烈的反应,随着他的力道向后仰了仰头,举起双手似乎在展示着自己的无害:“呃……明白,我没有别的意思,如果没有认错人的话,我以前应该也是这么叫你的。” 安琛松开对方皱巴巴的衣领,眯了眯眼,认真端详起眼前的男人来。 眼前的男人——他说他叫郑九辙,古铜色的皮肤,短寸头,眉毛浓密眼神锐利,以俯视的角度盯着人时给人一种压迫感,身材健壮得十分直观,饱满结实的肌rou从布料下隐隐透出,如此具有威慑力的外形搭配上他不带有任何攻击性、甚至有些莫名正直的气质,显得有些许突兀。 安琛可以确定起码近三年他没有见过这个人。 会叫自己阿琛的人……还有谁呢……郑九辙……安琛皱起眉头。 突然,回忆的触手触及到了大脑皮层更为尘封的位置,眼前电光一闪,他猛地对上那双锋利的眼。 ——八年前,皇仁书院。 偌大的教室乍一看空无一人,仔细聆听却可以听见从角落传来细小的摩擦声。 角落里的一张课桌上,两道身影正亲密无间、紧紧相贴,较高的男人用宽厚的大手将身下人的双腿分开,汗水从他的脸颊滑过,滴落到身下人的喉结,他一下下啄吻着那甜美的唇缝,轻轻舔弄着:“阿琛,可以吗?” 几乎全身被阴影覆盖住的人衣衫已经褪到手肘,止不住颤抖的手臂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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