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异入侵_第十一章 端倪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一章 端倪 (第1/2页)

    晨间7点。

    两名神色木然,面容僵硬的年轻人走了进来。

    是之前一直跟在村长身边的两个村民。

    他们将手中端着的盘子往圆桌上一搁,然后用生硬的嗓音开口道:

    “请各位用完早饭后,抓紧时间寻找孩子,务必在后天正午12点前找齐12个孩子。”

    “怎么今天没有看见村长?”方鸣乐抬头问道。

    两个村民同时转头瞥了一眼正在啃馒头的小孩儿,他们的动作极其僵硬,转动间隐约能听见骨头的咔咔作响声。

    “节日就要开始了,村长很忙。”

    说完这句,两人就抬脚向外走去。

    “难道后天就是这个村子里的某个节日?”

    向炎星皱了皱眉,他觉得村民口中的“节日”应该和失踪的孩子们有着紧密关联。

    “游戏的截止日应该就是后天中午12点了,留给我们时间不多了。”方鸣乐一边啃着馒头,一边伸手给向炎星递了一个。

    向炎星道了声谢。

    旁边的程虎瞥了方鸣乐一眼,后者不知是怎么解读他这个眼神的,竟然颇为挑衅地抬了抬下巴。

    向炎星并没有注意到两人之间的暗流涌动,他一心都放在了游戏的线索上。

    今天早上发现随彬死了,他的死相和昨天的马尾女孩完全一致。

    那么极有可能,他们是因为触发了同一种“死亡条件”。

    而昨天他们便已经推断出,这种死法对应的“死亡条件”就是穿上“新衣服”,当时随彬也是在场的,那么没有理由他会主动找死。

    并且刚才向炎星仔细观察过随彬的尸体,虽然尸体已经残破不堪,但从仅剩的破烂布料来看,他身上穿的并不是“新衣服”。

    反而是向炎星捡起的那一块带血的蓝色布料,有些奇怪。

    随彬的衣服上并没有蓝色元素。

    也就是说这块蓝色布料应该来自于其他人,或许是某个“玩家”。

    目前向炎星见过的所有衣服,只有自己正穿在身上的这件是蓝色的,但自己的衣服从头到尾都完好无损,所以这块布料绝不是从自己身上落下来的。

    而除此之外,就只有小曲的“新衣服”他从来没有见过。

    但昨晚随彬很早就回屋锁上门了,照当时那种情况来看,他不觉得随彬会允许他们之中的任何人进入自己的房间。

    如果强行进入的话,自己这边应该也能听见动静,木门也应该会有损坏的痕迹,但木门确实是完好无损的,要不是程虎那一踹,到现在木门都还会是锁着的。

    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单从杀人动机来看,虽然他不愿意怀疑那个女孩,但小曲无疑是嫌疑最大的。

    他看了一眼坐在对面的小曲,女孩的眼睛还红肿着,她轻拍着王强的手臂,安慰他节哀。

    如果随彬的死是有人刻意为之,虞妮却一定是触发了新的“死亡条件”。

    当下应该尽快分析出虞妮的死因,否则所有人都会有危险。

    向炎星正踌躇应该怎么开口,耳边就响起了方鸣乐那略显稚嫩的声音——

    “喂,那个大jiejie是怎么死的?你们昨天做了什么?”

    向炎星心道这小孩说话是真不委婉。

    但这次王强却没什么反应,一直保持低头沉默的状态。

    眼见王强这副反应,向炎星只能将视线转向了小曲。

    “昨天虞妮姐做了什么特别的事吗?或者说有什么事是你们没做,唯独她一个人做过的?”

    小曲短暂地思索了一阵,然后摇了摇头道:“没有,昨天我们都是同时行动的,大家做的事也都一样,没什么特别的。”

    这时,旁边的王强似乎突然想到了什么,他有些激动地站了起来道:

    “对了,昨天我们进村庙的时候,小妮说害怕,她不敢进去。”

    “昨天她没有进入村庙?”向炎星问道。

    王强摇了摇头:“她刚开始确实不想进去,打算站在外面等我们,但还好之后小曲把她劝进来了……会不会是她不愿进庙的这个行为,得罪了村庙里供奉的‘神’呢?”

    得罪?有这么小气的“神”吗?向炎星有些无语,但下一秒他脑内突然灵光一闪,急切开口道:

    “虞妮姐昨天一直穿着短裙?”

    “没错,她一直穿的超短裙和吊带,所以昨天回来才会一直喊冷啊。”

    王强一脸理所当然,他不明白向炎星为什么会在意这件事。

    “看来确实是得罪了‘神’。”向炎星一边说一边看向了小曲,眼神里带着探究。

    小曲疑惑地眨了眨眼,“为什么……会得罪神?”

    “去寺庙拜神忌穿着暴露,现实里很多寺庙也有这条规定,而在这个游戏中,要求只会更加苛刻。”

    向炎星依旧直直盯着小曲,“你不知道吗?”

    小曲楞了一下,随后眼里溢满了泪水:“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我从小到大就没去过寺庙,我要是早点知道我一定不会让虞妮姐进去的……”

    “竟然是这样……”一直在旁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