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魔志_迷失的蝙蝠(16)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迷失的蝙蝠(16) (第2/2页)

问题!

    怎么开悟?

    捨识用根。

    怎么用根?

    般若用!

    哈!也是一心入定用。

    所以我说:「只有心才能修正六根!找到常性!」

    日婆说:「既然是心?心是一心,则必须回到定修之妙!走完五阴心世界!慢慢就可以借由定、般若,找到佛地!」

    「对!」

    我又说:「所谓六根圆通,心也就通了!」

    日婆说:「不可以各自为政!」

    「一之!」

    这样日婆唸到了170页,我就叫停。

    灵是看不见的东西。

    定中所受,也是看不见的一种道与道场,而且是自性圆妙的!

    佛在楞伽经上提到了涅槃,说是六识灭,七识亦灭,即为涅槃。

    因为涅槃不相在!它是没有色相可以存在的。

    也就是说:六识不起分别,相即灭,如七识又不执取?也就停止道业了!

    这跟六根圆通法,当然不一样。

    月圆圆突然说:「有六个香堂的堂主,八个天地会的会主,各司其职,六个香堂主互相牵系,如眼耳鼻舌身触六根。一亡六亦亡,一生六亦生!而八个天地会主却有统筹,前五识交由第六识统筹,第六识对第七识负责,第七识对第八识负责,是个宰相,第八识就是王了!」

    又说:「这个比喻使其功能十分明白!」

    月圆圆又在瞎说些什么?

    宇宙外太空宝藏的组织?

    我当然知道她是说给火星特使白狼听的!

    每一次她放消息给白狼,白狼是特务间谍,一有情报,马上溜!

    圆通法,进入各人对于修行的体证。

    还是捨识用根的写照!

    怎么用根?

    用圆通根呢?

    各人有各人的修行法妙!

    说圆通,佛说圆通,各证其法!我们当然不能一一陈述!

    我还记得十年前整理楞严经的时候,整理到这个地方,心是很兴奋的!

    当然日婆以一个年轻人的心,所提出的疑是:一个年轻人可以像古时候的修行人,几乎花掉一生的时间,去修圆通法妙吗?

    而不睬世间法?

    当然不行!

    当年我一边走妙修行路,一边在山上守护着素贞,看股市,在山上求生存。还是要生存!不能没有收入?素贞有代课教师的收入!

    就是出了家,照僧团的规矩走,也不能我行我素!

    日婆用一个月的时间跟我研究楞严经,一个月以后,他也要回去工作!

    日婆说:「师父!我想跟您谈谈!」

    「好哇!」

    「您年轻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要出家!」

    「倒也没有?那时候,佛教没有这么兴盛!」

    日婆说:「我们这个时代,升学容易,打工也容易!传统的东西被我们颠覆光了!总觉得没事可做?看您教楞严经,也以为不必出家,就可以学到了!

    今天学到了,我可以整理出书!

    也可以教人家!

    问题是我到底要从事什么工作?」

    「你有很多东西可以学的!不是随缘得宜吗?你可以跟英一学作帐,向天珠儿学投资,向阿玉学银行法!怎么没事做?

    你还年轻,机会多的是!

    不能慌,不能急!」

    「哦?」

    我们停止对话。

    淑丽来拉他去聊天。﹙老柏火箭船出品﹚

    我也回房休息。

    行阴的区宇当然有想阴的影子!也有识阴的影子!

    一是与佛语密合。想阴!

    一是与佛意密合。识阴!

    行阴的特质就是虚空的航路!苍天浩然,白云飘飘,看不出痕跡,却是有的!

    因此,以一个大修行者的心量来看外道?外道则包含在佛道之中,只是他们迷了!执着了!失去了前行的信心与勇气,否则终必能来到真如地!

    月圆圆在,六根真妄交芦,心才是里面的主宰的体认中,开悟!

    而且,自性另有如实相在!

    不就是说:各人的机宜不同,所证所悟的也不同,相应的法妙当然不同囉!

    那是异熟性!

    行阴中有了自性的影子,自见自性,就这个自性!

    它正在细细密密的颤动着。

    光明晃耀的!

    今晚,月圆圆跟天珠儿,跑去睡地板。

    她叫史阿玉来跟我睡大床,她修了几天假,明天又要去上班了!

    「老头子!我明天给您剪头发!」

    「好哇!」

    她把我当小男孩的揣在怀里,并且摸我的头。

    头发是长了点。

    她幽幽的说:「您知道吗?我们从车城带回来的咸鸭蛋吃光了!」

    「那么快!」

    「快哦?是还好!人这么多的!」阿玉又问:「是咸得出油好吃?还是淡一点的好吃?」

    我瞪她一眼:今天怎么爱说话起来了?

    她白痴的白我一眼,充满了爱、幸福,与不安!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