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烂尾文里攻略反派_我在烂尾文里攻略反派 第9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我在烂尾文里攻略反派 第97节 (第1/2页)

    谢川命丫鬟掀开轻纱床幔,带着几人走到谢淮序的床边,眉头几乎要皱成一团,面上尽是担忧之色。

    “道长,我序儿新婚当天一切都好好的,可到了夜里该洞房的时候,不知怎的就突然昏迷了过去,怎么叫都醒不过来。

    可我看他这面色红润的样子,也不像是生了什么病,莫不是招惹了邪祟,中邪了?”

    林月池上前并拢双指贴在谢淮序颈侧,用灵力查探了一番。

    结果果然如他们所料,是生魂离体。

    可生魂不可能无缘无故离开人的躯体,照谢川所说,在入洞房之前谢淮序都一切正常,那么只可能是在洞房的时候出现了什么意外。

    “可否将谢淮序昏迷时的具体情况同我们详细说一遍?”

    守在床边的谢夫人闻言点了点头,她望着床上的谢淮序,语气颇为无奈。

    “当夜序儿早早地就屏退了下人,不准任何人打扰,屋内只有序儿和我刚过门的儿媳雁然,他昏迷的时候身旁只有雁然在。”

    骤然听见这个熟悉的名字,沈千祈一愣,旋即想起了那日在冰饮铺子时的匆匆一瞥。

    大红喜轿里坐着的新娘身上穿的却是丧服,这种事情实在是太诡异了,她当时还以为是自己出现了幻觉。

    沈千祈犹豫了一会,思忖过后,还是斟酌着问了出来。

    “谢夫人,新婚当日少夫人可有举止怪异之处?比如穿着打扮?”

    “你说雁然?”

    谢夫人细细回想了一遍,然后十分肯定地摇头道:

    “这个倒是没有,雁然那日的穿着打扮,都是我早早地派人去准备好的,婚服也是我找了绣娘替她量身定做。只不过不知为何,明明尺寸都适合,可她穿起来却略显臃肿......”

    正常情况下,尺寸合身的婚服穿起来是绝不会显得臃肿。

    除非在婚服里面又多套了一件白色的丧服。

    林月池和许鸢一虽不知道江雁然这奇怪的行为,可光凭着谢淮序昏迷时候身旁仅有她一人这一点,就很难不让人怀疑到她头上。

    两人交换了一个眼神,许鸢一上前接过话问道:

    “少夫人现在可在府中?能否请她将当夜的情况同我们细说一遍?”

    谢夫人微微一愣,似是未曾想过此事会与江雁然有所牵扯。

    “可以是可以,不过雁然回家照顾她爹去了,人不在府中。”

    一提起江雁然,谢夫人的眼神都柔和了下来,言语里也尽是对这个儿媳的维护和满意。

    “雁然这孩子懂事知礼,品行良好,无奈命苦,从小就跟着她爹相依为命,父女两人生活拮据清贫,吃了不少苦头。”

    说到这里,谢夫人又叹息着摇了摇头,眼底流露的心疼不似作假。

    “雁然她爹身体一直不好,我想着把她爹接过来一起住,可她却拒绝了。我看她爹还在病中,序儿这里有我和这么多下人,我便让她带着丫鬟和药材放心回去照顾她爹了。”

    沈千祈在旁听着谢夫人的话,一时觉得有点奇怪。

    丧服一般只有在家中有亲人亡故时才会穿着,可江雁然和她爹相依为命,家中并无其他亲属,她又是为谁披麻戴孝。

    难不成是为了那个病秧子前未婚夫?

    可她若是对这位前未婚夫余情未了,又为何要答应嫁给谢淮序。

    谢家在渝州口碑极好,谢川夫妇开明心善,其独子谢淮序更是个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是这渝州无数待嫁女子的春闺梦里人。

    总而言之,谢家人看起来就不像是那种会做出强取豪夺,或者刁难威胁他人的人。

    但万事无绝对,这其中必定有什么蹊跷,还是得调查清楚后才能下定论。

    江雁然的家在渝州城南的小村庄,而谢淮序又还在昏迷,且生魂离体越久对身体损伤越大。

    商量过后,几人决定分头行动。

    林月池和许鸢一留在谢府为谢淮序招魂,不通招魂术的沈千祈则负责和晏从今一起去调查江雁然。

    -

    城南小村庄离谢府稍微有点远,出城后还得沿着乡间小路再走一段路。

    复生术引发的异象尚未影响到这个小村庄,乡野间依旧是绿树成荫,鸟儿啾啾,漫山遍野的花卉苗木彰显着独属于夏日里的生机盎然。

    走在这样的环境里,整个人连身带心都感觉被治愈了。

    这个季节正是桑葚成熟的时候,一串串沉甸甸地挂满了枝头,像红宝石一样。

    沈千祈边走边抬头看着道路两旁栽种的桑树,暂时将此行的目的忘在了脑后。

    “不如以后我们也在院子里种几颗果树吧,能开花能结果,好看又能吃。”

    她一向是实用派,比起花草,还是种几颗果树更来的实在。

    乡间小路不比城内道路宽阔,狭窄的同时地面还有许多碎石子,坑洼不平。

    眼看着沈千祈抬头望着桑树没看路,差点一脚踩进泥坑里,晏从今及时伸手揽了她一把。

    “除了果树,买了宅子后,你还想在院子里布置些什么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