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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阅读_第 22 章 (第1/1页)
还有那笔珠宝生意,也归你了。” 殷霞的苦苦抗拒轰然倒塌,她情不自禁的眸子放光,脱口道:“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金丝上前几步,伸出白皙的手掌。 殷霞僵着手臂收刀,生硬的与她对击了三掌。 “啪!” “啪!” “啪!” 三声脆响过后,殷霞整个人软下来,她呼呼大口喘着粗气,扑回到原座位上,以瘫软的姿势趴到桌上。 那笔珠宝生意,放在殷刀金胡眼里,都说是相当大的一笔。上万颗明珠,另外还有红绿宝石数百箱。 原主人是洛国人,从草原经过,打算运到卫国贩卖。但他们来前没有准备充分,没有打听到往卫国的道路上,有一座高而不能攀登的山脉,山下是个低谷,倒可以走,但谷中温暖潮湿,是各种想像不出的du虫栖息之地。 原主人一行一百来精壮入谷,不过几天,只逃出来三分之一。因经商的路上多有崎岖,几十个伤病员带着大批珠宝就此返回不现实,他们愿意低价出售。 整个丹城里接得下这生意的,不是金家就是殷家。两家摩拳擦掌,都想得到这笔生意,但也不会笨笨的因此抬价。 因整个草原上,有规模的城池只有丹城一座。若打算运往大梁国出售,道路之险不比往卫国差。百年前的一场大地震,升起一道山岭,把附城丹城和主城北市分开。山岭不高,本来不过是多走点儿路,但不知哪年哪月,来了一群白虎,这山岭从此叫做白虎岭。但凡要走白虎岭的人,一般近百人手持器械,敲锣打鼓的不断惊动着,才能安然过得去。 这笔珠宝数额巨大,整个草原上,接得下来的只有金家和殷家。 金家和殷家是本地霸主,为什么不黑吞了呢?他们本质是商人,不是强盗。而且两家在洛国也有生意,一时毁了名声还可以想法遮盖,一不小心得罪他国地头蛇,对两家没有好处。 珠宝原主人为什么不在丹城重金雇佣上百人手,过白虎岭,去大梁国贩卖呢? 卫国的几位殿下即将成年,有一位必然封太子,会有大肆采购珠宝的时候。原主人瞅准的是这个商机,往别处卖不在他事先计划之中。 而原主人一行伤病中来到丹城,没有力气再走了,而金家和殷家表示对珠宝有兴趣,他们在丹城就不可能雇佣到足够的人手。 所以金殷两家试图压价格。 但不管是压价,还是抬价,做生意价高者得是不变的规则。这笔生意是由殷若出面,还在和金家斗智斗勇之中。如果金家不要了,殷霞拿下来,想当然霞七姑娘在殷家的地位将直追银三姑娘。 对殷霞来说,这些年的苦盼,终于熬到见曙光。因此,让金丝的利诱结结实实打倒。 但是她也没有完全的糊涂掉,恢复些力气以后,和金丝谈起条件。 “你要的是亲事,咱们不能伤害银三姑娘。” 金丝冷淡:“哦?我以为除去她,对你更有利。” 殷霞目光转动:“你助我成少东家,我需要她当左膀右臂。” 金丝冷笑:“呵呵,是你成事以后,需要她和我家抗衡吧。” 殷霞倒也干脆:“是啊,凭我不是你家的对手。” 金丝撇嘴:“你都肯答应我的条件,你正在出卖她。以你看,银三会是我的对手吗?” 殷霞也鄙夷:“我肯答应你,是我不会出卖殷家,殷家在我的带领下,会越来越好,最后,压倒你金家。所以,银三姑娘还得留下来。” 金丝打心底瞧不起这论调,出卖银三和出卖殷家有区别吗? 敢情这位还以为自己很清白。 第十四章 ,家变 在金丝心里,不再生变的到尧王府中最重要。 而等她到尧王身边,殷家再有一百个银三,也得老老实实滚出丹城,把祖居这片生发之地让给金家。而丹城再也不会有金三姑娘不如银三姑娘的废话。 为了顺利到尧王府,现下最重要的事情,就是把银三杀了!这个最直接,又省力气。 此时犯不着和殷霞做口舌之争,金丝点点头答应不杀银三。 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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