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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使命在肩 (第1/2页)
一个把国家和黎民放在心上的人,是不会得到事务的真正解脱,与生俱来的使命感驱使他,不得不去自发地做一些原本好像不属于自己的事情。 敬轩病后顿悟,将虚荣名誉以及利益财富都放的干干净净,打算静心修道,做个像师父不老赑一样的忘年自在人,但他却有太多的放不下。 刚刚安顿好解救的突厥女人和孩子,就又想着如何帮助本不愿过多亲近的贺鲁摆脱困境,走向光明。其实,他还是为了让草原早日恢复安宁与和平。 修整几日,敬轩就在佛堂里坐不住,老是站在院门外,茫然翘首远方,别人不知他在看啥,但三妹知道。 见敬轩闷头进屋,三妹温笑道:“东西都收拾好了,是要带晖儿思璇一起去么?” 敬轩软软瞅她一眼,温声道:“你啥都知道,就一件事你肯定没想到。” 三妹撇嘴笑道:“不就是不带我,想让我帮娘张罗几个娃的婚事么?” 敬轩微微一愣,疼爱的抚摸了下三妹的肩膀,轻摇着头道:“你是越来越明白我心思了,不光是娃的事,还不忍你太辛苦,这回路程远,怕是要过阿尔泰山。” 三妹亲昵捋了捋敬轩的衣领,呢喃道:“半辈子,哪回不是我陪着,一人出门,我还不放心哩。”说着,就将脸贴在了敬轩肩上。 敬轩爱抚着三妹的秀发,温声道:“晖儿和思璇都能顶事,再说还有任杰玉莹,这回可能是最后一次带他们出去历练,往后就要各奔东西了。” 这次出行,敬轩预感到要有大场面,所以,安顿几个小的都准备了长兵器。 难得的是一家人都使长枪,李晖思璇自不必说是师父亲传的李家虎尾枪法,又得到敬轩指点,已少有人能及。而玉莹的家传枪法本来就好,又和李晖的相处切磋中融进了李家枪法精妙,就更是炉火纯青。 任杰就更不必说,终南山的笔管枪法,又经聪明刁钻的思璇揣摩,早将李家枪法精要巧妙融入其中,四人的枪法,已在伯仲之间。 要直奔草原战场而去,敬轩就让几个小的都换上了西域良马,思璇竟骑上了那匹平时都舍不得露面的汗血宝马。 自打上次在大漠见识了汗血宝马的风采,又听李晖吹嘘那马多么有力灵气,回家思璇便冲敬轩嚷着要。 几个小的知道父亲偏爱思璇,也不争抢,知道此马不仅价高,而且难得,要从商道西头的大宛寻得。 说来思璇的运气真好,正闹此事,继昌就欣喜的进门说:“大宛的穆哈老板送来一匹汗血宝马,说是答谢父亲的。” 几人一听,顿时来了精神,思璇连蹦带跳的冲出院门,就见一匹通身枣红的骏马冲她仰头打响鼻,即刻欣喜的冲上前,抱住马头就亲热个不够。 原来,敬轩一年前,在霍城以西的商道上,从劫匪手中救下个大宛商,当时要赶路,也是敬轩一向对举手之劳的相助不屑一顾,不但不接受人家的钱财答谢,就连一碗热茶都没顾得上喝。 想不到,时隔一年,那人还记得自己,并且送来厚礼。即刻从佛堂请出一尊金佛交给来人作为回赠,敬轩知道大宛人信佛。 送走来人,思璇在欣喜忘形之余,竟迟疑的离开那马,目光期待而又胆怯的瞅着父亲。 敬轩冲垂涎爱慕的李晖笑笑说:“把乌骓马的鞍具取来。”李晖略微懵愣一下,便飞身而去。 乌骓马在两年前便因病死去,敬轩因为念它陪自己多年征战,又曾两次救过自己的命,后来虽有良马,但都没舍得再用那副鞍具。 因为那套鞍具是当年李世民特意为乌骓马打造,不仅精致讲究,而且,那里面还隐藏着一段难忘感人的故事。 有了这套鞍具,那马就更显得神气俊美,敬轩爱惜的从头到脚看了一眼,便飞身上马跑了一圈。下马又让李晖和继昌各溜一圈,才温笑着把缰绳递给思璇道:“真是匹好马,就当为父送你的嫁妆。” 见几个小的都眼巴巴瞅着自己,敬轩‘嘿嘿’笑道:“我从西域弄来几匹好马,不比从前的乌骓差,你们人人有分。” 李晖这才‘嘻嘻’笑道:“这还差不多,弄得我都不想当儿子了。” 思璇抿嘴一笑,在李晖肩上推了一把嚷道:“那你就作女儿吧!我当儿子。”说着,便飞身上马,疾驰而去。 雄壮宏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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