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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亦然倒也把心都落回肚子里,只专心致志地听他分析案情。 听到关于足迹的部分,顿时惊了一下,“是两个人?” “嗯。” “一个是37,另一个是42码,这两个都不是死者的鞋码。” “当然也有可能是案发以前其他客人遗留下来的,目前还在根据店家提供的录像在做比对。” “但他们也只有监控录像留下来的截图,没有身份证或电话,因为涉及到了隐私,这个房间里并没有摄像头。” “对啊。” “有床在呢。” “这个鞋码的话,应该是一男一女吧。” “是一起的玩伴吗?毕竟同一时间能解开密码锁进受害人房间的也只有他们自己。” “看来只有找到这两个人才好查下去。” “而且都是锐器啊。” “手段也挺熟练的,明明他们手里本来也应该有工作人员给的对讲机,但我问过了,他们确实什么都没听到。那段时间对讲机是关闭的。” “案发以后他们把簪子也带走了,应该对那里也很熟悉,或者干脆就知道不需要自带凶器。” 说起作案人是两个。 工具同属于锐器。 以及作案手段的熟练等等。 聊着聊着,话题自然就偏向了之前的猜测,有人又试着和前面的两起串并,“那这样的话,会不会受害人也是一名医护人员?” “只可惜我们没有找到她身上的任何证件,估计也是因为出来玩所以没准备。” 搞不清受害人的社会身份确实很麻烦。 但拿着录像截图去附近的相关场所去对比,也是能找到的,只是要耗费相当长的时间。 一时间众人都在就着议论,不少人提到了凶手这次的额外行为,即他把嫌疑人的脸也划花这件事,在以前的两起案件都是没有的。 “这伤没有生活反应,是受害人死后才形成的。” “而且她也不是医护人员。” 程欢很快顺嘴接了,又拿了照片给众人传看。 确实。 受害人还做了美甲。 再拿程欢和宁灼来做对比,显然并不符合作为医护人员的规定。 看着很漂亮。 但衬着那套大红色的婚嫁服饰,怎么看,都有点诡异。 照片传过来,陆亦然看了几眼,莫名地觉得有些不舒服,随手传给下一个人了。 抛却和案子相关的部分,他也很讨厌长指甲。其一是不方便,再者每天都要近距离地接触软乎乎的小猫咪,一不小心,都会把它弄疼的。 “本次案件的凶手应该并不惧怕长指甲,这和上一个嫌疑人有明显的出入。” “现场也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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