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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我什么都没有想。关于城市,或者其他什么。” 他只是去战斗,然后不停的持续着战斗。 事后超人经常回想,那天他做的真的很差劲,明明他其实可以做得更好。 “也没有谁训练过你怎么才能做一个完美的超人呀。”大都会摸了摸超人的脸,很认真的安慰着,“你做了你能做的。” 在大都会的手指中,超人就算忘记变软自己的皮肤也没有关系,城市的存在性和人类差别很大,他想捏还是可以捏的动的。 这种完全被动被捏脸的体验,对超人来说就很新奇了。 超人眨了眨蓝色的眼睛,有些懵。 大都会继续往下说: “神降下苦难,它让人心团结。而我因为人心的聚集而得以强大。”他从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战争本就是时代的车轴,不是你也会是别人。倒是你的存在让世界安静了不少,当死亡和不幸远去,我们才得以健康的成长。” “你们?” “对,我们。” 和平年代让人心怀感激,城市也是一样。 时间跳转回现在。 当蝙蝠家一群人和哥谭一起辛辛苦苦努力孵化阿卡姆的时候,隔壁的超人却开始了天天投喂大都会的活动。 顺便一提,大都会最爱吃的甜食是苹果派。 自从接触到超人,大都会就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天天跟超人在星球日报顶上约会不说,还不断地试图向哥谭推销超人。 哥谭没接那些叽叽喳喳的呼唤,惹急了的大都会干脆亲自跑到了哥谭。 在其他城市眼中哥谭是个非常小气的城市,除了纽约和大都会,谁都不能轻易进出哥谭的地界,而这两个城也并非时时能够通行。 大都会只能在白日的时候进入,纽约更是经常无缘无故的就被卡在外头。 对于总是不变的城市来说,今天下雨明天晴的哥谭,可以说是非常莫名其妙了。 这天哥谭穿的是最普通的衬衫和收腿西装裤,外套是不存在的,更别说领带了,衣领处的纽扣解开了大半,整个人从上到下都是一副玩世不恭的模样,他的嘴角抿着若有若无的笑容,低头看着不断摇晃着自己衬衫袖子的小男孩。 “他砸了韦恩大厦的时候我就知道他了。” “嗷,我们谈过了,他不会再砸大楼了啦。” 大都会非常的偏袒超人,一句坏话都不让说的那种,于是哥谭撸了两把大都会的软毛,将他的脑袋埋到了自己的怀里。 嗯。 暖呼呼的真的很舒服。 于是整个哥谭市都阴转晴了。 随后又瞬间晴转多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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