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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讯”活动的冲动。 不过在深呼吸几下之后,我想:还是等等吧。 他很累了,我也不是那么沉溺于欲望的人。 这一等,就到天亮。 我和季宵平时作息规律,一般在六点半起床,有时候会做一些“晨间活动”,有时候就是正正经经下楼晨跑。小区旁边有一个巨大的人工湖,算是市民们平时休闲娱乐的地方,湖边有塑胶跑道。 每次在里面看到带着孩子的爸爸mama,季宵都要沉默一会儿。 真是小可怜。 等到七点半左右,无论哪种晨间运动都该结束。我们或许会在回家路上顺便买早餐,也可能在家里自己做。 季宵是个厨房杀手,被他毁掉的锅碗瓢盆加起来能垒满一座墙。我的厨艺比他稍微好点,但也只是“稍微”。季宵曾经对我说,他对我的所有示爱中,最有说服力的一项,就是愿意吃我做的早餐、午餐、晚餐。 我当时就吐槽回去,说:“这么看起来,应该是我更爱你。” 季宵想一想,对这句话表示赞同。 不过今天不同。 季宵很守信,说起不来,就真的起不来。他睡得昏天黑地,我只好一个人穿好衣服,准备出门上班。 临走前,到底有点不甘心,所以把人拉起来亲一亲。季宵在我怀里迷迷糊糊,问我,“老公,要不要……?” 我看他那副样子,自动把他代换成一只猫:被“可恶”的主人拉起来,身体却还是软乎乎、热乎乎。 只不过,如果真的是猫,被我这么折腾,可能会气急了咬人,季宵却不会。 我这么想,然后很快付出了“代价”。 当然是有趣的代价。 季宵头发柔软,手指扣在他脑后,轻轻摩挲一下,季宵就会颤抖。 我察觉到,愈发把他想象成一个小动物。但无论再怎么折腾,他都不会介意什么。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季宵那么爱我,只会甘之如饴。 十五分钟后,我神清气爽地出门。临走前,还端了杯水给他。 季宵来不及听我的嘱咐,就自顾自地“咕嘟嘟”喝完,又栽进被子里,继续天昏地暗的睡眠。 我嘴角抽搐一下,到底叹口气,捏一捏他的脸,说:“唉,你怎么困成这样啊?” 难道是我昨晚太“勇猛”吗? 季宵不回答。 我有点兴致索然,再揉一揉他,还是离开了。 今天天气不错。 是在九月,桂花飘香。 公司的事乏善可陈,来来回回总是一样的日子:开会,审项目,再开会……以往这些时候,季宵总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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