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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2/5页)
个流浪汉,如果现在拿无车、无票子、无绿卡称作三无流浪汉的话,那就只能用三十年前的标准来衡量我,我没有上述三样,一辈子也不会有,但这对大多数人不算什么,但是,我没有家,我没有母亲,没有亲戚,没有朋友,我没有栖身之所…… 我如果兜里有点钱的话,就去一家和我同样破烂的旅馆住一宿,但这种情况在我身上百年不遇,我现在的栖身之所好像已经固定下来了——公园的长椅上。 我曾经被很多人,包括老人和孩子,叫做‘臭乞丐’。我是挺臭的,这几年我一直在借酒消愁,浑身酒气,但我可以负责人的说,我绝不是乞丐,因为我有财物,有技能,财物说来笑话,这是一把退役时留下的纪念品——一把军刀,因为很长时间没有保养已经上锈了,技能不用说,军伍生涯带给我的是一身的格斗技能和大如牛的力气,还有几个丘八教给我的喝酒打牌的打浑技能,但我不愿意使用它们,我已经厌倦了战争,厌倦了生活。 今天,我在环卫工人的催促下起床,起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摸了摸腰上的军刀还在不在,还有兜里用来喝酒的十块钱纸币,确认还在以后,我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去镇上的一家饭馆喝酒。 饭馆刚刚看门,两个店员抬起门市的卷帘门,他们一向排斥我,不光是因为我来得太早,最主要的是,我在他们眼中是个乞丐,乞丐是不准入店门的,但老板是个守财奴,只要我有钱消费,他就绝不赶我出去。 我大摇大摆的走进酒馆,找了个座坐了下来,一个女店员用鄙夷的眼神看着我,并捂着鼻子递给我一张菜单,我无所谓他的表情,也是习惯了的缘故。 “两瓶青岛。”我没有看菜单,直接报出自己想要的东西,女店员摇摇头,从柜台里取出两瓶价值高达三块五的青岛啤酒,我不舍得看了看柜台上摆着的价值高达五元人民币的沱牌,然后用牙咬开啤酒瓶开,喝了一小口,我喝酒就是有这么个节省的习惯,尽量喝慢点,把花费的七块钱喝回来。 时间被我一分一秒的消磨过去,饭馆的人也慢慢多了起来,顾客都避免和我座的很近,他们排斥我,大声叫着我的那个绰号——“臭乞丐” 一个老头从柜台取出一瓶二锅头,和他的一个门球玩伴细细的品起酒来,他们看到我在看着他,所以不满的瞪了我一眼,顺便瞪了柜台上的老板一眼,那眼神似乎在说,“妈的,谁允许你把臭乞丐放进来的。” 我品尝着啤酒苦杏仁的味道,露出一丝苦笑,我真是他妈的废物。 上午十点整,一辆黑色加长凯迪拉克开进这条街,引来观望者无数,行人驻足不前,因为小镇实在太小,几年来不得一辆好车,眼前的这辆加长凯迪拉克是极品中的极品,连我这种臭乞丐都给他个面子,看了一眼。但这关我什么事那?我继续喝酒。 接下来的事可就很蹊跷了,车突然在饭馆门口停下,车门打开,几个西装革履,戴着黑色墨镜的家伙先下来,随后,一个家伙打开后车门,做了一个‘请’的姿势,一个戴着墨镜的老外从车上下来,几个家伙恭恭敬敬的行了90度的屈膝礼,然后老外和几个貌似保镖的家伙径直走进饭馆。 整个饭馆一片哗然,这是要干什么?对事件爱答不理的我也主动抬起了头,啤酒瓶被我过度紧张导致僵硬的右手打翻,啤酒瓶掉在地上,发出的声音格外清脆、清晰。 一个服务生阿谀奉承的敬了一个礼,我从没见他如此认真的服务,只为一点大款兜里的‘本杰明·富兰克林’。老外貌似有钱的往西服的内衬掏了掏,服务生满脸猥琐的捧着双手。 但是,谁都没有想到的一幕发生了,老外从内衬里掏出的不是一沓或几沓‘本杰明·富兰克林’,而是一把银白色的手枪,我一眼就可以认出来,修长的枪身、完美的膛线,还有华丽的,银白色的枪身,这是一把以色列im公司呕心沥血的产品——沙漠之鹰。 “砰!”服务生被0.44英寸马格南弹顶出老远,老外毫不客气的又往在地上挣扎的服务生身上补了一枪,接着,寂静无声变得哗然一片,妇女在尖叫,老爷们也爆发出女人的失声尖叫。 老外的两个保镖从各自的皮箱中取出短小精悍的冲锋枪,对准饭馆的各个部位一通乱扫,街上的行人和商贩听到枪声喊叫声一片,有的人已经跑去报警了。 “嗒嗒嗒嗒嗒”几支堪称完美的冲锋枪爆发出整齐的射击声,一排食客被打伤、打死,刚才还在数钱的老板已经成了一具尸体,百元大钞夹杂着五十元和二十元不等的钞票洒了一地,转眼间,整个饭馆活着的人已经没几个了,算上我。 “嗒嗒。”几个在地上挣扎的家伙被冲锋枪打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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