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赖床(1V1甜H)_四一九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四一九 (第1/2页)

    刚在机场坐下,就收到了这样的推送“和初恋再遇上是什么样的情景?”。结合本人刚发生的经历,觉得有意思,可以写写。

    我来写写我和初恋Z的故事,谈了将近六年,分开五年,昨天又相遇了,睡了一觉,做了两次,所以这算是419吧。(隐隐约约觉得这个回答,可能会火)

    我们算是同行,有同一个投资人。他要回到我的城市工作,同一个区办公。其实我之前听过小道消息,他公司的部分部门正在往这座勃发、人力相对廉价的城市迁移。虽然是一个区,但碰不上是常理。如果碰上,好像就也就点点头就过了。

    我16岁时入学高中的时候认识的Z,他大我一届,是学长。理科好,学校排球队的,我们读书那会儿男生还很流行有小刘海,反正他也有,但是我觉得和其他人都不一样。每次打完球回来,会耍帅,甩自己刘海上的汗珠,或者是洗脸之后自来水落下的水珠子。笑起来的时候,虎牙很不正经。

    我们俩属于早恋,又错了一个年级。我高中叁年,交流全部存在了时代的记忆:黑色的Nokia  N85和白色的Nokia  E71。短息不够存了,就复制到储存卡里面。那些东西,现在还保存在我家里。

    他不是什么学神也不是什么夸张的校园人物,我觉得乖乖的干干净净的那种,反正是中规中矩的男孩子。他喜欢甜妹,比如薛凯琪。他说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觉得我长得蛮乖的,我们那时候女生流行刘海短发,再加上我脸上还有点婴儿肥,所以他私下都叫我“包子”。他很好玩,兴致上头改编过热狗的一句歌词:我爱甜妹,包子爱我,对我来说,侯佩岑不算什么。

    他每次唱我都想钻进地缝,不过,现在回想起这种玩笑,也是很甜。对了,他读书的时候喜欢方大同,方大同的《橙月》CD是我们交往后送给他的第一份礼物。。你看吧,喜欢方大同又喜欢薛凯琪,简直就是八卦之祖。

    分手那年我本科毕业。因为异地了将近五年,刚毕业的时候工作啊生活都会没有方向,感情自然而然成为了生活的配角。每一个阶段都有每一个阶段所关心的重点,分手的时候太默契地认为,感情不需要成为当下的重点。

    是哦,我们每天都在贩卖焦虑,什么多少岁之前挣了多少钱,什么多少岁之前结婚生子,什么才十八岁就成了创业老板?可对于我们来说,人生赢家要如何定义?我感觉我和他当时太执着想要上山,却忘了,下山永远比上山难。

    就像现在,方大同也不怎么唱了,当了幕后老板,我也不怎么关注了。也不知道Z的收藏夹里,还多少方大同的歌?

    好啦,我说正题。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办公室。

    那天是周六下午,已经放学了,我去办公室拿我的补习题。他双手搭在办工桌上,手指修长(那肯定是比我好看的),指着自己的错题本在向老罗请教(是我班主任,公用一个物理老师。至于学校为什么要这么安排,后来我们两都说,一切靠缘分)。

    怎么说那个场景呢,确实有阳光打进办公室,他背后都是阳光,阳光和运动衫把他衬托的刚好,十七岁的干净和荷尔蒙混为一体,绝不是市面上什么初恋香水可以比拟的。

    他一眼就看出来我是来拿补习教材的学生,应该觉得自己来的不是时候吧,所以赶紧站在一边准备离开。老罗喊住他,说等等,所以他只是对着我笑连看都没看我一眼,就往边上站去。

    我私下补物理这个事情完全是我jiejie强制的。我们高一就分科我选了理科,可是入学测试物理拉了后腿,所以我jiejie在入学当周就风尘仆仆赶来学校接我和老罗商量我的提升计划。其实老罗在外面和其他老师有合办补习班的,给我的试卷都是从那边拿来的,我也不好意思说不值得,但是这种1V1对我成绩的提升确实效果明显。

    老罗给了我试题卷让我明天晚自习过来交,我点点头说好。然后就踩着很轻的步子,收了收自己的书包带出了办公室。

    九月天也好热,我拿手里的试卷插着后腰扇了扇微不足道的风,运动裤里摸了根发夹把刘海别了起来。

    这时候Z和我说了第一句话,同学你等等。

    我回头,哦,原来是他。他手里是试卷,我自知一定是补习资料的加码,刚刚自己还挺直的腰板又泄气。我问他,有什么事呀?

    近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