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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星期,才遇见了一次凌霄。 她看起来的确精神糟透了,原本就白皙的肌肤看起来毫无血色,连眼神都有些空洞。 苏朝颜挽着凌霄的手臂:“宝贝儿啊,你不能整天呆在家里了,哪怕你出来晒晒太阳也好啊!以后呢,你也什么都不用担心,只要照顾好自己就可以,和家里闹翻也没有什么的,大不了我绣花养你!” 凌霄冷漠的表情,终于有了点变化。 她朝着苏朝颜笑了笑,但笑容也不过是转瞬即逝。 小区里有人在遛狗,是一只陨石色的边牧。 狗狗乖巧又听话,在和凌霄擦肩而过时,狗狗朝着凌霄嘤嘤了两声。凌霄听到了声音,立在原地,转头看向那只狗。 狗主人也注意到了她的目光,牵着狗子走了回来。 “要摸摸吗?” 凌霄伸了手,但最终还是没有摸那只狗子。 “谢谢你。”不过她还是礼貌地道了谢。 * 封易看完了凌霄,联系了他的外祖母,请求他的外祖母出面,让凌霄入住了恕园。 之后,封易一直在南城和欧洲之间来回。他不知道自己应该以什么身份重新出现在凌霄面前,于是他用了斯蒂夫的身份,在网络上和凌霄成为了朋友。 比起身边的人,凌霄似乎更愿意和网络上见不着面的人吐露心声。 于是他一点点地走进凌霄的内心世界,开导她,带着她走出来。 那一天,他到宋斯年家里做客。 宋斯年养了一只大狗,看起来乖巧又沉稳。 封易突然想起了那天在苏朝颜家小区中看到的那一幕,凌霄看着人家的狗狗,目光中眷恋又犹豫的那一幕。 他很快找到了一家犬舍,为凌霄挑了一只边牧,带给了张伯,让张伯假装好友家中边牧产仔,问凌霄要不要养。 凌霄果然一口答应。 当天晚上,斯蒂夫就收到了凌霄的消息。 她说她有了一只狗狗,她会永远爱他,因为狗狗永远不会放弃她,会永远陪在她身边。她说自己给狗子起了名字叫“年仔”,他们两个和在一起,就是“岁岁年年”。 * “你哪有给过我回应?” 凌霄根本懒得信他的屁话,“一直是我在围着你转。” “但你哪一次有困难,我没有帮你?”封易捏了捏她的连,“哪一次你要见我,我拒绝你了?” “最重要的是,你哪一个要求我没有答应你?” 说到底,他当初欠她的,也不过是一句“我喜欢你。” 凌霄想了想,的确是这样。 但是如果她承认了,那不是坑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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