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大唐做可汗_第372章 罪恶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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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72章 罪恶 (第2/2页)

锦辉制衣,要是想上厕所都得先打报告。假如有人想上厕所,就必须向监工申请上厕所,要得到允许之后,才能离开去上厕所。

    李路亲自去看过锦辉制衣厂的工人宿舍,这是一间鸽子笼一样的小屋,却硬生生的要塞下十几个人,里面的垃圾根本没人管理。那些床位非常陈旧,铁床,生锈的,重一点的人说不定就能把床睡塌了。

    宿舍通风状况极差。要知道碎叶的夏天非常炎热,根本睡不着觉。这么多多宿舍却只有一个公用的卫生间和冲凉房。很多窗户没有玻璃,只剩下一些铁的窗框。

    至于吃的什么的,就更别提了,说好听的,比猪食要强一点,至少每十天还冷吃点猪油什么的。

    最让吧李路生气的就是,这个林金辉竟然无师自通发明了类似于后世的“包身工”一样的“全托用工制”,要不是李路亲自审问过这个林金辉,他差一点就认为这个林金辉是后世的资本家穿越而来。

    林金辉发明的“全托用工制”和臭名昭著的包身工如出一辙,他在招工的时候,说的天花乱坠,用尽手段让工人们签下长期全托合同,等签了合同之后,工人发现事情就不对了,因为这份合同是一份典型的霸王合同,厂家没有责任,而工人却只有义务。

    在调查林金辉的时候,李路还发现在自己治下,竟然出现了派遣工这样丧心病狂的玩意,据锦衣卫的调查,自己治下的一些工厂和一些工头签下了合同,由这些工头为他们提供廉价劳动力。

    在李路的大英帝国,大部分女工是自由的工人,她们自己选择出来打工,自由决定在某个工厂打工,工头们带出来的民工却属于没有自由的工人,因为他们父母以签约方式,近乎是“卖”的方式签给了工头,一个孩子一年给一千英元,或者五六百英元,就算工厂那边提了工资,这些工头也毫不客气的把涨的这部分工资给据为已有。

    工头们赚钱的大头,主要是从工人工资中抽取的管理费。这些没有自由的工人以派遣工的方式进入工厂。

    派遣工属工厂的短期工,一个月、十天、两个月……那得看工厂货的多少决定工作时间长短。

    工厂不跟派遣工签劳动合同,直接与控制他们的工头签用工合同,如果工头有点良心,这些派遣工可能会跟工厂签劳动合同,可惜这样的工头基本没有。

    这些工头大都是是私人揽活的黑工头,他们与工厂不会签劳动用工合同,大部分是民间口头协议,工厂需要多少人,有多少事情,工期大致长短,工价(工价有时计时,有时计件)……做完事,工资结清,走人。

    除了让人气愤的全托工和派遣工之外,还有人竟然明目张胆的做起了奴役他人的恶事,在女儿节火灾过后,对全国进行安全检查的时候,石城警方那边解救了一群窑奴,石城那边的一个黑心窑主,用花言巧语骗人说是有包吃包住工资还高,等他们上当之后,就翻脸不认人。

    这个黑心窑主逼他们在砖厂劳动,吃的是猪食,做的是牛马,早上天不亮就被驱赶起来工作,晚上睡的地方像牲口棚。一天工作七八个时辰,没有薪水,没有休息日,没有人身自.由。每天要把guntang的砖从窑里驮出来,脊背都被烫坏了,稍微慢一些就要挨上一顿毒打,不给饭吃。

    可怜他们中还有一些是十几岁的孩子,他们有些是被人以介绍正常工作的名义被骗来的。他们和这些恶贼无冤无仇,竟因为涉世不深就被恶贼算计,在朗朗乾坤之下,在太阳底下,在李路自诩的法治社会下,被驱赶,被奴役,被践踏。

    他们就跟奴隶制社会的奴隶一样,奴隶一无所有,所生产的一切劳动成果都是奴隶主的,奴隶只有最低劣的温饱保证,没有私有财产,没有人身自由,连他们的子女也是奴隶主的私有财产,他们的生命如同草芥,不值一提。

    最让李路心痛和接受不了的是,以林金辉为代表的这些人渣们,把他们的罪恶之手伸向了自己的基本盘,也就是那些汉籍百姓,没错上边说的这些可怜人绝大部分都是汉籍百姓,如果林金辉他们的工厂里都是不说汉语,不写汉字的异族人,就是死的再多,李路也不心疼,毕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嘛。

    可是林金辉他们竟然毫不顾忌的向自己的族人下黑手,那就别怪李路心狠手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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