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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段阅读_第 162 章 (第1/1页)
战魂那天,飞鹰突击队和鸢尾突击队满员在cāo场迎接风仪莎的回归。还是熟悉的那些人,还是熟悉的那片土地,时隔一年半,终于又回来了。 当莫远忠得到风仪莎即将调回来的消息时,恨不得拿着扩音喇叭昭告整个战魂,他们鸢尾的主力要回来了。为了迎接风仪莎,莫远忠大手一挥,停了他们的训练,专门等候她。 “立正,稍息。欢迎风仪莎同志回鸢尾。” 瞬间掌声雷动。 风仪莎捂着嘴,感动的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这辈子能遇到他们,是她一生的荣幸。 “老大,欢迎回来。” 鸢尾的姑娘在莫远忠默认的视线下,一拥而上,将风仪莎团团围住,然后互相默契地一笑,瞬间风仪莎就尖叫着被抛到半空中。耳边盈盈的欢呼声此起彼伏,这样的生活,才是风仪莎真正想要的。 同年夏,战魂的两大突击队被派遣参加爱尔纳国际侦察兵大赛。 直升机突突突地叫嚣着,战魂这片土地上每个人都加快了脚下的步伐,但是心里都抑制不住自己的喜悦。 “集合。” 他们麻利地整着队,没有谁敢怠慢,他们的高度警戒从这一刻就开始了。 “越霖。” “到。” “郑谨言。” “到。” “梁冰。” “到。” …… “风仪莎。” “到。” …… 踏上了直升机,他们就将开启一段全新的旅程了,这样的旅途,他们未曾经历过。结果是好是坏,谁也无法预知,但是他们的脚步仅限在这里嘛? 不,他们的人生旅程还在继续,直到生命的尽头。 作者有话要说: ☆、后记 写写停停好几个月,成绩并不理想。也想过要放弃,但还是坚持下来了。三分钟热度是我最坏的一个习惯,其实,现在看来,只要我愿意还是能坚持下来的。 刚执笔时,面对惨淡的数据,心里总不是滋味。也是,文笔也就那样,又不出彩;情节设置也没那么吸引人。留评区多数是广告,腆着脸求评时,不是遭du舌,就是不走心地赞美。 迷茫,会有吧。反正一度想干脆就留个坑,然后不予理会了。 我一直不知道,如果我真的要做一件事,能做到什么程度,一直如此。因为迷茫,经历过太多放弃,我不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是被读者认可的喜悦?还是看到数据上涨的虚荣?亦或是写文本身的快乐? 这几个月,最大的收获是让我看清了自己,并不是任何时候都会轻易放弃的。只要我愿意去做,即使最后的结果并不完美,依旧可以坚持到最后,可以给它一个ending。对我而言这就足够了。 风仪莎在我脑海里存在了许久,也搁置了许久,才提笔把她写进书里。真的是水平的问题,往往在脑海里生动的情节,辗转笔下时,却失去了那种味道。但这并不代表我就对它失望了,风仪莎、方晓晓、季璃、段蓉,xing格相近却又并不相同。在这本书里,我对四个女孩子灌输的感情甚至超过了男主。开篇前,我一直以为自己想写的是一个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爱情故事,但等真的执笔,才发现自己灌输最深的感情的是她们四个人之间的友情。 风仪莎是整篇文章的主线,以她的视角写了所有的故事,快乐的,悲伤的,焦虑的……她所有对部队的憧憬几乎都是我真实的向往,但我没有她的背景,也没有说走就走的勇气。所以只能书中宣泄我内心无法获得的满足,这样也很好。 写到方晓晓牺牲的时候,我一个人捧着手机躲在被子里哭,也许这在别人眼里是矫情吧,或许从我微渺的文字中无法深切地流露这种情愫。可是方晓晓是真真切切活在我的脑海中的,鲜活的形象,甚至觉得一睁眼,她就是我身边的谁。换句话说,她们四个女孩子活在我的脑海里,只是在我四号宋体下失去了她们真正的色彩。 战魂是一个承载着所有人梦想的地方,当然也包括我的梦想。但我注定只能是一个坐在电脑前,或是握着手机码字的作者,以后应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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