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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话间,大夫已经走到了门口,沈依依和大郎赶忙跟上,一个是跟着去取药,一个则是为了北面全家的事儿。 才走出门,不等客气的送别大夫,沈依依就看到那全家院子走出来两个公人,看着像是县衙的衙役捕快,这……沈依依心下一惊,这到底是怎么了?寻常人家,和这样的人想来没什么相干,莫名的上门……想到刚才全大娘猛地一嗓子,不知怎么,沈依依下意识的就觉得,这事儿必然和全三嫂有关。 而她这个猜测你别说,还真是才对了,两个公人瞧着周围邻里都走出了家门,索性就站在这巷子中间,朝着众人这么一拱手,大声说到: “全朱氏今早与人口角,对骂之人被羞辱后投河自尽,现已有家人上告,告全朱氏逼死人命,众位,上官差遣我二人来探访全朱氏平日为人品行,望诸位如实相告。” 逼死人命要查品行?哦,对,这是人治时代的特色,人品名声很多时候能做判刑依据的哦!这虽然不够严谨,可也有利有弊,例如沈依依以往听说的一个案例就相当的人性化。 说是寡妇幼子人家,被族人逼迫,要寡妇改嫁,以求能用照顾失父幼子家的名头,顺理成章的夺了这家的产业。这母子不堪逼迫,最终气死了寡母,那幼子不忿母亲屈死,愤而上告。 因幼告长,有违伦理,容易毁了名声,兼之那些族人没有直接动手,只用流言叫骂侮辱,并不能以此论罪。故而那县令怜惜之下,索性先以幼告长有违情理为名,打了那孩子十个板子,为孩子争取了百姓同情。又另起一案,用逼迫的族人日常行为不轨,欺辱妇幼,为祸乡里为名,判那几个最不堪的夹號游街三日,劳作苦役一年,用舆论为这孩子出了口气。 虽然最后,因为宗族旧俗等缘故,那孩子依然是吃亏的一方,别说族人庇佑,因为上告族亲,那孩子在族人聚居之地还没了容身之地。不得不由县令帮着卖了家产,以孩子求学为名,连人带钱的送到了书院,并将财物寄存,做为孩子未来五年读书吃住的使费,看着挺憋屈,可这已经是在皇权不下乡,宗族势大的情况下,人治判罚中最人性化的结果。 如今这吵架吵得人投河自尽?呵呵,这案子估计一样也挺麻烦,想让原告出口气,平息这案子,只怕最终依然用不上逼死人命这么一个理由,唯有这品行上能做点文章。 沈依依这里脑子转的飞快,那边公人工作效率也一样很是不错,不等她回神,周围往日颇为八卦的几个妇人就你说我讲的开始抨击起那全三嫂来,甚至有那口舌便利的,连着前些日子沈依依的那一出也做了一番演说,说的……嚓,原来自己在他们眼里这么惨吗?她自己怎么不知道? 她自己不知道,那边停驻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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