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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阿尔丝毫没有改变主意的意思。 他坚持要这么买。 卖票的史密斯便自认已经仁至义尽了,不再多言。 但让他吃惊的是,这些演出后来虽不及《漂亮先生》那么一票难求的红火,但也一点儿都不缺观众。 阿尔购入的所有票都神奇地在演出前成功卖出,到了最后,居然没有一张票砸在手里成了废纸。 尽管这些票在价格上没办法像《漂亮先生》一样卖出高价,可每张加个几块还是可以卖的。这么一来,赚得乍看没以前那么多了,可胜在细水长流,一路加加减减地算下来,居然又是一笔不小的钱款。 卖票的史密斯目瞪口呆:“你到底是个什么神仙下凡啊!” 于是,他看阿尔的眼神真的像是在看神明,偶尔打招呼时,还情不自禁,发自内心地称呼其为“幸运的阿尔”。 可阿尔毕竟不是真的幸运。 这种不加遮掩地急切赚钱、且有些树大招风的行为,不免引起了一些同为票贩人的嫉妒。 阿尔自己也并非不知道这样做有些不妥。 可生活所迫,只好铤而走险。 于是,某天回家的路上,他果然就被人堵在了小巷子里。 三、四个成年人合起伙来一起欺负一个十三岁的孩子,威胁他从此退出票贩行列不说,还得寸进尺地要求他把那部剧大卖的内部消息说出来(他们不相信幸运,以为阿尔有什么内部消息)。 阿尔早有预料,一句废话没说,干脆利落地就扑了上去。 别看他人小力微,打架没什么章法,但气势很强硬,而且像条小疯狗一样乱咬人。其中一名个子比较矮的成年人便一个不慎,被他狠狠咬住了耳朵,接下来的过程就糟透心了,因为不管怎么踹他、打他、拽他,他就是王八咬手指——死不松口! 几名成年人就都有点儿慌了。 毕竟,哪怕表面装得再凶,这种只敢找小孩子麻烦的家伙能算什么狠人呢?充其量不过是混入狼群的哈士奇,别说是遇到真狼,如今仅仅是遇到条超凶的小狗崽,他们都要被吓得尾巴毛炸起来了。 ——这事不对啊! ——怎么是这个发展呢? ——这和我们想得不一样啊! ——我们就是想吓唬吓唬人,可你怎么玩上命了呢? ——别啊,咱们不能好好说话、好好商量吗? ——干嘛一上来见血呢?见血多不好啊! 除了以上十分费解的想法外…… 空气中还回荡着那名被咬住男子快哭了的凄惨叫声:“耳朵,我的耳朵快被咬掉了!天啊,快拉开他,拉开!啊啊啊啊,我的耳朵啊!我的耳朵要被咬掉了!我没耳朵了……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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