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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阿尔还是被她搞得都快提前cao心起来了。 不为别的,他但凡想一想自家meimei玛丽要是在将来某一天也变成这样,瞬间就担心的不得了。 但忽略这一点不靠谱的话。 这姑娘的性格也还算可以。 比如,之前扯坏了阿尔的书包。 她第二天就跑去买了一个外在看起来很时髦的大背包过来,还很热情(二乎乎)地说:“我专门试过了,能套下脑袋,还能剩点儿空间呢。这样,你可以继续拿去装人头了。” 阿尔:……我也不是天天带着人头满街跑的啊! 但因为这事前因后果都极为戏剧化。 他抱着‘快乐的事情要一起分享’的心情,在一次和柯蒂斯先生通信中,高高兴兴地叙述了十页信纸(出于职业本能,其中自然少不了一点点儿虚构、夸张、美化的一部分)后,才意犹未尽地收了个尾。 转天,汤姆柯蒂斯先生给他写了封回信: [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但我希望你能修改一下,正式写出来。最好将那些冗长多余的情节去掉。比如,什么她想,我想这一类的。请记住,让人物的心情尽可能在他们的行动中得到展现,而不是你去一样一样地告诉别人……] 他难得把信写得很长,将阿尔在信中讲故事的那一段,从写作的角度耐心分析了一遍。 然后,才很谦虚地说:[这些是我的个人观点,希望没给你带来困扰。] 然后,他又鼓励:[我乐于看你写新的东西,年轻人应该多多尝试,不要只拘泥于剧本这一种文体。有诗歌、小说、散文、寓言、通讯……只要能想到,你大可统统尝试一遍(你曾经的那篇《我的新朋友威尔》其实就很不错),只有尝试多了,才知道自己更擅长什么,不擅长什么,从而查漏补缺。] 接着,他又告诫:[请不要躲懒。] [懒惰从来不会给人带来回报,唯有勤奋才是通往成功的唯一道路。] 到了回信的最后,他还好心且不嫌麻烦地自荐:[你如果写完这个故事,或者手里有其它好文章,刚好又有心想投稿,请直接寄给我吧。] [一个编辑每天收到的稿件数以万计,审搞的效率堪比蜗牛。我虽然速度也不快,但自认还算靠谱。] 阿尔将回信小心翼翼地叠好,放到一个大盒子里精心保管、珍藏。 此时,他内心深处已经对柯蒂斯先生存有数都数不尽的感激之情了,但也正因如此,反而没什么好办法来道谢,因为,语言的力量是如此的微乎其微,以至于根本不足以表达出他心中强烈的情感。而且,在自身没有能力给出报答前,似乎也只能选择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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