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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 (第1/3页)
纪霜雨就是镶了一块,阳光照进了屋子驱散昏暗,炕上摆着一方小桌,还插了几支花,但细细一看,并不是鲜花,而是晒干的干花干草,也不是摆在正经花瓶,而是个旧笔筒里,竟也别有一番清趣。旁边还有一个粗瓷碟子,盛着些点心,可见在吃上一点也不想受委屈了。 地板整过了,铺着一条团花的暗色手工栽绒摊。本地人是不习惯铺地毯的,只有炕毯桌毯什么的,除非婚丧嫁娶才铺地毯,铺地毯这个习惯有点西洋。 手工毯子没有机器织出来那么平整,不过厚厚毛毛的,纪霜雨比较小的弟弟和meimei就坐在毯子上玩,神情闲适,一看就是吃饱了才能散发出来的。旁边一只新瓷板炉子烧得旺旺的,人一进来就暖和了,也表示主人已不缺煤烧。 那天纪霜雨买了几件高脚家具,衣柜、斗柜等,周斯音还觉得会否太少,形制也简单,现在一看,他是有全盘想法去淘换的,组合在一起很合宜。 新家具再加上柴米油盐的杂物,预支的稿费被纪霜雨掐着数字花得差不多,呈现出来的效果,却是数倍也不止。加上先前的墙纸,这整个屋子都与最初所见截然不同了。 周斯音很快释然了,想想纪霜雨在舞台上布景以简驭繁的能力,难怪能用不多的物品,就把屋子布置得舒适雅致。 光线好多了,连他三妹纪霏霏都没以前吓人了…… “周先生,坐吧。”纪霜雨还弄了几个草编的垫子,搁在炕上。他自己已经铺开了纸,他早酝酿过,试写了好几遍。 现在当着周斯音的面,纪霜雨又提笔,凝神写下“书学教育”四个大字。 待他收笔,周斯音立刻发自内心地赞了一句:“好!结字错落天然,古道真风。”虽然没亲眼看过纪霜雨的毛笔作品,但单从这字里,他也能看出来纪霜雨的毛笔修养。 纪霜雨笑了两声,又把自己刻的印拿了出来,从他还是个菜鸡的时候,就喜欢用印,显得自己写的字都高大上了。现在要写字,他也去刻了一下。 周斯音说会创刊号会单放一版放大刊头字,作为书法作品呈现。 纪霜雨沾了印泥,四个红字就印在了纸上:葫芦老人。 “葫芦老人?这是什么名号?”周斯音只觉得奇怪,难道是因为纪霜雨那一头异于常人的白发,因此以老翁自号?院子有种葫芦么,冬天还真看不出来。 “对,这是我的新笔名。”纪霜雨没有解释,只看了一眼自己四个弟弟meimei,呜,他就是养葫芦娃的人。 不过周斯音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了纪霜雨的字上,还有放在旁边那支雷神牌钢笔,“我怎么觉得,你的笔很好用……” 他没有用过雷神钢笔,看纪霜雨刚才写字,总觉得人家的笔特别好用。 纪霜雨:“这就是人生三大错觉之一了:别人的工具比较好用。不是,是我的手比较好用哦。” 周斯音:“……” 周斯音:“……你前两天对我还很尊重的。”夸他是最勇敢的人,所以,尊重是会消失的对吗? 纪霜雨:“所以我现在提示你啊,该续费了。” 周斯音:“…………”??这么快! 不对,不对,不可能。 周斯音拿起纪霜雨那支笔,在旁边的纸上写了几笔,然后喃喃道:“不是错觉,我就是觉得这支比较好用……” “哈哈,骗不过你,因为这支我自己打磨过了。”纪霜雨道。他有自己打磨笔尖的习惯。 钢笔本就是舶来品,发明出来更适合西方文字的书写。但在后世,已经有些钢笔品牌开始针对汉字书写研发了,通过打磨笔尖形态,让它更适合写汉字。 包括一些美工钢笔,有着弯弯的笔尖,能够非常容易写出笔锋和粗细变化,更接近毛笔。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虽说善书者随便用什么工具都能写好,都能体现出结构、笔势之美,但纪霜雨在正式创作时,一直习惯自己打磨钢笔尖,符合他的习惯。 就像有的书法家酷爱用秃笔,属于自己的偏好。 雷神钢笔也是仿照西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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