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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节 (第3/6页)
想着阻止,可锦瑟原也是执拗的性子,撒娇耍赖,面上答应转眼又我行我素,他拘了她二日,眼瞧着她整个人都怏怏的,魂不守舍的模样,到底投降。既管不住便只能让她整理书稿的时候能更舒服一些,完颜宗泽想了想便令永康将琴瑟院小花园中的一个名唤梅吟小筑的独立暖阁给收拾了出来,亮堂又宽畅的屋中半点多余的家具物件都不放,只在地上铺上厚厚的毛料毯子,将炭盆,火墙都烧的火旺,令屋中开着窗也能温暖如春,又在四周随意放置了几张矮榻,矮桌,皆摆上笔墨纸砚。 这才令人将锦瑟的那些宝贝书全数挪了过去,就按类别堆积在地上,使得她想看那本书寻了书便也不必非走回书案坐下瞧。随意躺在地上,依着矮案,跪着伏在榻边,甚至站在窗前,安放了平板的窗台上都放置着笔墨。 锦瑟进了暖阁便觉如鱼得水,一日下来果真便不觉那么累了,又因这暖阁建在一片梅海之中,极为安静,从洞开的窗户望去便是层层叠叠的梅花花海,风景极佳,她偶尔抬眸转身间瞧见那窗外风景如画,免不了要多看上两眼,有时见外头阳光明媚,花落无声,也会生出去走走的念头,倒不再像入魔一般沉迷于整理书稿而不自知了,慢慢的那股疯魔劲儿被压下去,又感念于完颜宗泽的那份担忧之心,锦瑟也知她现在身为孕妇,不该任性行事,也不易太都劳累,又知这整理书稿也并非一日两日之事,这才算是慢慢恢复了正常。 她这书稿足足整理了两年有余,编录成了一套《梅吟锦集》,这书她原是要在自家珍藏的,却不想后来此套书却渐渐流传了出去,最后竟成为了凡读书考取功名的书生们人手必备的状元秘籍,被传的神乎其神,而她也自此得了一个梅吟夫人的称号,留名史册。 这些都是后话,且说这日她正伏案将自己的两句心得备注在书页下,却闻一轻一重两个脚步声踩雪而来,她尚未抬头,完颜廷文的唤声便传了进来。 “婶娘,叔叔今儿闲暇要带文儿和婶娘上街玩呢,婶娘快些回去换套衣裳,马车都备好了。” 太子身体不好,无暇照看完颜廷文,自太子妃去后完颜廷文便一直住在武英王府,只每日回东宫看望父王,许是这孩子因母妃遇害一事伤了心,竟是不再认雍王等人为叔,也再不称呼完颜宗泽六皇叔,只唤起了叔叔,婶娘来。锦瑟听他这般唤更显亲近,便也都随他。 她抬眸眼瞧着完颜廷文甩脱完颜宗泽的手几步上了台阶,跺了跺脚上的雪便冲进来拉她,小脸上满是欢愉之色,自然是不会拂了他的兴致的。往书中夹了张素签便就势被他拉了出去。 小半个时辰后三人便已置身闹市之中,昨日刚下了一场大雪,街头不少店铺门前还堆着雪山,街道上的积雪却早已被勤劳的人们清理干净。年节将至,街市之上越发热闹,人们熙熙攘攘,携家带口出来采买过年所穿所用,一张张交错的脸庞都洋溢着nongnong的喜色。 锦瑟许久未上街,此刻被完颜宗泽牢牢牵着手,见他一面关注着前头在人群和各个摊铺间窜来窜去兴奋异常的完颜廷文,一面却将她护的妥善安稳,她不由笑容荡漾,整个心都飞扬了起来,被完颜廷文拉着兴致颇高一路逛于街市间,走了两条街竟也不觉累。 一行人转过富宁街,却突闻人声鼎沸,喧嚣冲天,原来是到了灵安街,此街因位于灵安寺前而得名。这灵安寺位于闹市之中,香火极旺,平日庙外街上便有许多杂耍卖艺之人,如今年节将至,便更是热闹了。吸引了不少百姓一堆堆的围观叫好,完颜廷文瞧着稀罕,甩了锦瑟的手便钻进了人群。 永康忙在完颜宗泽的示意下跟了进去,锦瑟踮着脚尖瞧了眼,却依稀可见里头有个七八岁的小女孩正单手撑在凳子上,倒立而起,头上顶着一摞瓦片。每年宫中佳宴,自然也不乏这种杂耍表演,这些在百姓们眼中神奇百怪,叫好如雷的杂耍,想来在完颜廷文眼中却粗鄙平常。 锦瑟正念着,果便见完颜廷文嘟着嘴从人群中又挤了出来,可听另一堆人群也爆发出如雷掌声,他转瞬便又兴致勃勃地冲了过去,这般三回下来便再提不起精神来,自行又过来牵了锦瑟的手,道:“婶娘我饿了……” 自太子妃去后,锦瑟鲜少见完颜廷文这般开心无虑过了,爱怜地抚了下他沾染了汗水的发,谁想她还未答话,完颜廷文乌溜溜的眼睛一转便似被什么东西吸引了视线,惊异地呀了一声,丢了她的手跐溜一下又跑远了,转眼间小身影已钻了一圈人群中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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