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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2/6页)
吕云藻均因此被革职,并交由刑部治罪。顺治四年(1647)丁亥会试,同考官袁襜如擅改朱卷,被革职处分。顺治十一年(1654)甲午乡试,顺天主考官范周、吴正治评阅试卷时,只有姓名,全无次第,给谏宋牧民亦称试录程文种种乖谬,并奉旨交刑部。尽管各案均有处罚,但十分轻微,大概正因为如此,所以才人人不以为意,到后来公然买卖关节,肆无忌惮。而顺治皇帝如此重视丁酉顺天科场舞弊案,不但大开杀戒,还株连亲属,视同谋反大逆,实在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也正自顺治皇帝开始,开了“科场作弊者死”之先例。 十月二十七日,李振邺等人被迅速处死。之前找李振邺通关节的尚有不少高官大臣,李振邺一直忍住没有揭发这些大臣,原是指望他们能出面相救。但直到上了刑场,才知道求生无望,立即大声呼叫怒骂,要揭发众大臣贿赂请托之事。不料刽子手没给他机会,手起刀落,终究含恨而死。 据《研堂见闻杂录》记载,下场最惨的是陆贻吉,他是江苏虞山人,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为举子居间事发后,立即被逮捕入狱。因为他任职吏科给事中,名为监察之官,却作为中间人为举人和同考官牵线搭桥,所以处刑格外重,被腰斩于西市,情状至惨。陆贻吉的妻妾均有绝色美貌,一个儿子才四五岁,均受到牵连,被发配上阳堡为奴。娇妻少子,间关万里,匍匐道左,行人颇为同情,甚至有为之落泪者。 但此案还没有就此了结,顺治皇帝穷追到底,株连甚广,受牵连者达一百多人,以致“朝署半空,囹圄几满”。 顺治十五年(1658)正月十五元宵节之时,顺治皇帝召集中试举人(除去已经因通关节被定罪者)在太和门复试,题目由皇帝亲定,每名考生身后均有一名满兵监视,考生难免惴惴不安。顺治皇帝为了安定人心,特意下谕说:“尽心构艺,不必畏惧。”并派专人为考生供给茶烟,照料甚周。两日后放榜,取中米汉雯等一百八十二名,均准许参加当年会试。只有丁霍某某等八人因文理不通,被革去举人。 四月,“三法司”会审顺天闱案终结,刑部议奏:“王树德、陆庆曾、潘隐如、唐彦曦、沈始然、孙旸、张天植、张恂俱应立斩,妻子父母兄弟流徙尚阳堡;孙伯龄、郁之章、李贵、陈经在、丘衡、赵瑞南、唐元迪、潘时升、盛树鸿、徐文龙、查学诗俱应立斩,家产籍没;张曼、孙兰茁、郁乔、李苏霖、张绣虎俱应立绞;余赞周应绞监候,秋后处决。”跟以往只是罢官、革去功名比起来,处分得很重,案内人犯一律被判了死刑,所不同的只是“立斩”、“立绞”、“绞监候”三种死法各有分别而已。 四月二十二日,已经被判处死刑的四十名案犯突然被提出大狱。按照惯例,朝廷若有斩决,镇抚司开南角门,刑部备绑索、口衔(用以禁止犯人喊叫出声),点刽子手,工部肃街道。案犯听说镇抚司已经打开了南角门,又听说刑部已经准备了四十副绳索、四十枚口衔、四十名刽子手,无不魂飞天外。哪知道出了南角门后,案犯未被五花大绑,被押解去的地方也并非宣武门外菜市口的刑场,而是太和门。原来顺治皇帝认为人命关天,担心其中或有冤情,决定再亲自审讯一遍罪犯。皇帝亲审非同小可,刑部、大理寺各方人马无不到场,一干刑具也应有尽有,摆在一旁,案犯中吓得便溺齐出者大有人在。 在刑具的威逼下,王树德等人均供认作弊事实。只有张天植一人不肯屈服,自陈说:“孤踪殊遇,臣男已蒙荫,富贵自有,不必中试。况又能文,可以面试。”(《清稗类钞》) 张天植,字次先,号蘧林,浙江秀水(今浙江嘉兴)人,顺治六年(1649)进士第三名(探花)。据说他曾馈送南方权臣陈名夏白银五百两,得以荐官为翰林院编修,由此被卷入了南北党争。但他依附弹劾陈名夏的宁完我,得以免祸,官至礼部右侍郎。他后来是如何卷入丁酉顺天科场案,名字竟然出现在李振邺的关节名单上,具体情由不得而知。说起来确实很不合道理,他本已经是富贵等身的探花,为何还要再参加乡试?但白纸黑字,有李振邺亲笔书写的纸条为凭,他无论如何辩解都脱不了干系。也有传闻说,张天植的倒霉与南北党争有关。种种迷雾,种种流言,一切都表明,丁酉顺天科场案已经超乎了一般的科场案。 顺治皇帝对张天植的态度很是恼火,下令用刑。校尉虾(侍卫,满语称“虾”)立即上前夹住张天植的一只脚。但张天植仍然不肯承认,说:“恩赐死,无曲辞。若欲屈招通关节,则必不承受。”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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