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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钦在车后座拿出手机,打开了前摄像头,还行,还是很帅,有一种颓废的酷劲儿。 说来挺讽刺,博钦今年25岁,满打满算却只进过博家老宅四次,最长的一次是16岁那年被接回来,一共住了两个月。 那是现在想起来都能让博钦不自在到起鸡皮疙瘩的两个月。 一个小时后,博钦被前面穿着正装的男人叫醒,他毫无形象地打了个哈欠,睡眼朦胧地带上了帽子。 博家老宅很大,建筑都是中式,博钦第一次来时被那种厚实的底蕴和用金钱堆出来的贵气感到过震撼,那是他第一次直观地感受到金钱、权利和地位的美妙之处,让穿着劣质卫衣地摊牛仔裤从海岛来的乡巴佬博钦无地自容。 将近十年过去,博钦再一次穿着卫衣牛仔裤走进博家老宅,甚至连当初领他进去的秘书都是同一个人。 今天天气不错,天高云淡,日朗风清,博钦转手插在卫衣前面的衣兜里,懒洋洋地跟着秘书走进大宅,在路过小花园时冲出一只狼狗,身后跟着一个穿旗袍的女人,正着急地喊狗的名字。 狗冲着博钦而来,秘书一如既往地站着,没有任何动作,博钦侧过身面对着扑面而来的狗,正准备抬起脚时那只狗居然停了下来,蹲着怒视博钦,喉咙里发出咕噜声。 博钦不动声色地收回脚,笑了笑,心想,又是这只小畜生。 那个穿旗袍的女人连忙拉住狗的牵引绳,有些气喘地向博钦道歉,博钦打量她,应该和自己一般大年纪,气质娴雅,肤白貌美,是博有照喜欢的类型。 旁边的秘书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李小姐。 那位李小姐像是反应过来了,有些惊讶地看着他,说:“你是博钦吗?天哪,你真的是博钦,我听过你的歌。” 博钦挑了一下眉,有些诧异。 这个女人对他表现的惊喜和喜爱让博钦有些受宠若惊了。 “蕙兰。”小花园后走出一男人,皮肤有些病态的苍白,他抬眼看博钦的穿着,淡淡地说:“家里不是你那圈子,穿正规一点,今天什么日子不知道吗?” 眉宇间是一贯带着凉意的刻薄。 博钦没说什么,中规中矩地喊了一声大哥。 叫蕙兰的女人像是察觉到了博有照对博钦的不喜,刚才那点欣喜完全收了起来,她矜持地向博钦点点头,说:“原来你就是有照的弟弟啊,真年轻。” 博钦笑了,没回话,他父亲母亲包括博有照的长相都十分普通,偏偏生了一个博钦,长得不是一般的俊美,任谁看都不像是亲生的。 秘书已经退了,博钦跟着博有照和他未婚妻走在他俩后面,那只大狗对他敌意满满,却忌惮地没敢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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