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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第3/3页)
妆给带进了乔家。 不过陶晴觉得吧,乔家这么做,只是在提醒黎家曾经欠下的人情,要他们好好对待自己的闺女。 由于只隔着一条街,陶晴便只带了个伙计,步行过去了。等进了瑾瑜轩,只见金银玉器珊瑚玛瑙闪闪发亮,差点闪瞎她的狗眼,这黎、乔两家还真是家大业大,陶晴禁不住再次为自己只是个灵穿这件事捶胸顿足了一番…… 用陶天的话来说,若是自家meimei睡着了,只需在她面上放一张红色的毛爷爷,那她准会立马醒来,并且双眼睁得比铜钱大,即见钱眼开…… 铺子到底是乔桐的陪嫁,所以铺子里的伙计并不称呼乔桐为少夫人,而是称呼其为小姐。眼下掌柜看到东家来了,忙抛下手中的活计,迎了过来,陶晴只让他尽管去忙,自己在店里转悠,她对金银玉器饰品并不在行,只是觉得颜色确实可喜,果然,女人天生就对闪闪发光的东西没有抵抗力啊…… 想着黎牧的姑妈还送了瓶“香油”给自己,她便挑了个观音玉坠出来让伙计包了,想着来日见面的时候送上去,乔桐一个晚辈,且上面还有黎夫人这个“婆婆”在,她确实不宜送太贵重的东西。 等她从瑾瑜轩出来的时候,街上的人已经渐渐多了起来,她便赶紧回了锦绣庄,却不想黎牧已经走了,还把曾管家给带走了,陶晴自己进了里间,走到桌边,欣赏黎牧的大作。 她绕过桌角,站在宣纸前,只一眼,就愣住了:清浅翠色湖水上几支红莲稀疏地立着,兀自沉默地盛开,那种沉默竟生生多了孤寂的感觉,仿佛它们开在另一个独立的世界中,就在这样的沉寂飘渺里,一个女子从旁边路过,白衣翩跹,青丝流泻。 陶晴能看到青丝流泻,是因为画中的白衣女子只是个飘然远去的背影罢了,红莲本来只是寂静木然地开着,可衬上这个背影,加上旁边那句“繁华竞逐枯,不换回眸”,让人觉得它们仿佛是为等着她的路过才盛开在那里,又好似已经开了许多年,或者好几世…… 青波之上题着两行字,却不是她最初说的那几句,而是被换了:疑是天外云舒,繁华竞逐枯,不换回眸。 她想起初中时看的一首小诗,其中有一段这样写: 明知道总有一日 所有的悲欢都将离我而去 我仍然竭力地搜集 搜集那些美丽的纠缠着的 值得为她活了一次的记忆 当孙掌柜进来,陶晴立即甩甩头,将胸中一股子的酸气给甩了个干净,道:“待这幅画上的墨迹干了,立即裱好,挂在铺子中显眼的位置,好生看管。” 孙管家立即点头称是,站在旁边瞟了一眼,道:“早就听闻少爷的书画功夫十分了得。” “是,十分了得。”陶晴笑笑,本以为他会画个依柳回首欲语还休的白衣少女,不想却画出了如此意境…… 如今为了锦绣庄该做的工作已经做全了,接下来只等着看效果就是了,陶晴便起身打算回府,她实在不喜欢呆在这熙熙攘攘的铺子里,临走却见孙掌柜隐隐忐忑,便道:“孙掌柜有话直说就是。” “少夫人,因为多了这幅画,她们就愿意……” “她们愿意!”陶晴道,她们愿意多花钱来迈着冰云丝。女人,尤其是古代的女人,最想得到的便是让男人魂牵梦萦顺便再来个忠贞不渝,关键是她们骨子里十分向往这种不可能实现的从一而终! 就算不是,她们也该被画中女子的素净婀娜给迷住,并心向往之,这就是平面广告的效果啊!想到这里,她不觉有些志得意满,虽然不懂经商,可在这年代里,要销一批货还是难不倒她的,毕竟她比她们多进化了近一千年呢…… 陶晴吩咐孙掌柜,让他于前一天同样的时辰,将店里的情况带到府里去。 她还要回去捉鬼,只是请曾管家找的狗却不知找到没有。 想到此处,她不自觉又有些兴奋了,若是找到了合意的,她便养着,如此,rou垫什么的……唉,生活又无限美好了! 她本来还想着,回去后,定要找黎牧当面道谢,可经过青檀居的时候,小厮却道是少爷还未回来,曾管家也没有回来。 中午用饭不必去饭厅痛老夫人一起,陶晴也乐得偷懒,在桐华苑里吃饱喝足后,又翻了几页话本子,便上床午休去了。 半个时辰后,芝衫将她准时唤醒,道是少爷和曾管家回来了,曾管家还带了只小狗崽子来。 本来还在迷迷糊糊中的陶晴,立即清醒了过来,让芝衫给她梳了头,穿好衣服出去,果然见院子里有个小厮站着,手上还抱着屎黄屎黄的一团。 作者有话要说:这一章想当含蓄啊,含蓄…… 忘了告诉大家,此文可能要倒v,所以前面还没有看的亲,请赶紧看啊~~~~! 有读者亲说某冈不会卖萌,那某冈就卖个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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