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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 (第1/3页)
说话之间,李大同已经把高琼的手按在了桌上,深深吸了口气,匕首翻飞,但见金光闪耀,如小鸡啄食一般在指缝间动了起来。 匕首越动越快,周围渐渐安静了下来,除了刀入木头敲出的声音,再无半点声响。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虽然与自己无关,但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仿佛那在白刃旁放着的手是自己的一般。 当事人高琼浑身冷汗淋漓,心跳的速度都赶得上千里马了,刚才挨不过面子,这才答应陪李大同玩刀子,可他万万没有想到一个人出刀可以这么快,而且刀刃旁边放的还是自己的手。 大哥你可悠着点,慢一点没关系的,千万别失手,那可是流血的代价。 噔噔…… 刀插桌面的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响,最后连成一片,如奏起了一曲荡气回肠的乐曲,铁蹄铮铮,万马奔腾,没有半点停滞,高琼终于忍不住尖叫了出来,可众人听到的只有那连成一片的“噔噔”之音。 刀光连成一片,化作金色残影,“噔噔”之音越发高亢,仿佛进行着最后的冲刺。 终于,残影隐去,一声脆响,“噔噔”之音突然止住,众人这才如大梦初醒,回过神来。 桌上,两只手依旧叠在一起,毫发无伤,掌下木桌,却已被李大同刺穿,流出五道掺杂在一起的无数刀痕,牛耳尖刀插穿桌面,钉在了拇指与食指间的刀痕处。 刚才的一幕,实在太过震撼了,玩刀子玩到李大同这个份上的,只怕再无第二人。 高琼的尖叫声也终于停了下来,摸了一把冷汗,虽然刚才实在是有些丢人,但是李大同的刀实在是太危险了,几乎都听不到敲击桌面的声音有什么停滞,他担心自己的五指被砍,惊叫出声,也是可以理解的。 李大同也摸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放开高琼的手,退到一旁,躬身道:“草民献丑了。” 这时,以公羊仲彦为首,全场爆出一迭声的掌声,显然李大同所表演出的惊心动魄的一幕已经引起了所有人的承认。 高琼实在是有些无地自容,不说其他,就说自己刚才不争气的大叫,已经彻彻底底暴露了自己的胆怯,算是输给了李大同。 虽然明刀明枪的打,李大同未必能打得过自己,但是他出手实在太快,刀法应该也不错,要真动起手来,高琼也没有把握打赢他。 刚才的交锋,可以说是高琼输了。 王肃观站在一旁,微笑着冲李大同点了点头,目光之中,充满了鼓励与认可,让李大同心里暖洋洋的,心中更是暗暗起誓,今生今世,一定要唯王肃观马首是瞻,刀山火海,绝不退缩。 王肃观哪知道自己一个不经意间的动作对李大同影响会这么大,拍了拍黄大力的肩膀,在他耳边鼓励道:“咱们已经赢了第一场,这第二场,也绝对要赢。” 黄大力握了握拳头,也替自己打了打气。 这是,李大同将牛耳尖刀从桌子上拔出,恭敬的递给公羊仲彦:“谢过世子,草民献丑了。” 公羊仲彦颔首笑道:“不错,刚才的一幕,确实惊心动魄,令人眼花缭乱,不过要放到战场上,你的刀法还能施展几成?” 李大同答道:“草民本是一名屠夫,这一生杀的最多的,就要数兔子和狗了。在杀兔子和狗的时候,草民习惯用一气呵成的九刀剥掉兔子皮和狗皮,兔子和狗都是在活着逃亡的时候被我把皮剥掉的。因此,草民练的这一手刀法,比兔子逃命的速度还快,而且够狠、够准,就算是在战场上,也可以完全施展到十成。” “这是自然。”黄大力忽然忍不住了,上前替李大同辩解两句,来做个作证:“俺……草民……草民俺曾亲眼目睹,大同追着一只野兔子,将野兔子的皮剥掉了,连一条腿上的rou都削了个干干净净,那兔子还活蹦乱跳的。这手绝活,那绝对不是吹出来的。” 公羊仲彦满意的点了点头,看着李大同手中奉上的牛耳尖刀,笑道:“这匕首,小王赏赐给你了,从今以后,你就跟着小王吧。” 呃,世子你这不挖墙脚吗? 王肃观没想到这位世子这么不厚道,挖墙脚挖到自己的身上来了。 他刚想说两句,却听见李大同说道:“校尉大人对草民有天高地厚之恩,草民未曾报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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