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四个起点男主未婚妻_第28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8节 (第1/2页)

    艳阳高照,明媚仿若三月天,芳菲满园。

    红砖绿瓦,小桥流水,文雅的书生和娴淑的闺秀在花园里漫步。

    时不时听到几句点评:“这朵山茶花,过犹不及啊。抓破美人脸,要在粉白的花瓣上有几丝红痕,那红色‘血迹’理应越少越好。不然就不是抓破美人脸,而是抓花美人脸了。”

    “兄台,快看这朵绿菊,世上居然真有人能培植出绿色的菊花!”

    “没见识了吧,那叫绿波如意,不过这盆绿菊,品相确实极佳,在我见过的花里,能排的上前十了。”

    宋如这五人刚一出现,就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王玄之风流潇洒,念奴娇、白晓晓、古霜,各有各的美,宋如虽然戴着面纱,看不见真容,但气质极为清丽,越是神秘,就越让人好奇到底是何等仙人之姿。

    “快看!是国师大人,还带着他meimei和三位美婢。”

    “临江仙可不是国师meimei,而是他的相好。说起这个,你们就不知道了吧。三年前我在江台城,有幸见过她抛绣球选夫郎,砸中国师做了春风楼的乘龙快婿,那时国师还是个小乞儿呢。”

    “国师大人还真是艳福不浅啊,有这等清丽若仙的佳人,又霸占了三个美婢,你说咱们要是邀约那些美婢,他能割爱吗?”

    “不如试试?”

    他们相携向着这边走来,向王玄之见礼,然后提出邀请,询问可否同游。

    要是换做往常,王玄之肯定嫌他们太聒噪,直接把人都赶走,可发现他们有意无意地拉着那三只超级大的电灯泡攀谈,他又有了别的主意。

    “张公子,你不是善音律吗?念奴娇曲艺很好,不如你们交流一番,她学的厉害了,也好教我家仙儿。”

    “曲二郎,我记得你是个老饕。白晓晓在山野小菜这方面很有一手,上次她做的那个叫花鸡,仙儿很喜欢。”

    “秦少卿,大理寺断案很是劳累吧?听说你最近又遇到一桩疑难杂案,别看古霜年纪不大,在验尸方面很有一套,恐怕你们经验最老道的仵作都不及她。”

    那帮公子哥连忙道谢。

    没想到这事比想象中的容易多了。

    难不成他们全都误会国师了?国师和这些美婢还真就是纯洁的主仆关系啊?

    王玄之对此求之不得,三个漂亮姑娘却不肯走。

    念奴娇:“姑娘要我照顾。”

    白晓晓:“我想陪着小姐。”

    古霜:“我要保护主人的安危。”

    王玄之倾身,在宋如耳边轻声说:“她们跟你一天两天可以,难不成还真能跟你一辈子?我不是要你把她们随便打包送人,但总得相处一下,才知道谁是她们的如意郎君吧?万一这里面就有她们的良人呢?可不能任由她们贪图黏你这一会儿功夫,错过终身幸福啊!”

    宋如问系统:【如果这些‘女主’和别人谈恋爱,算不算违背原书剧情?】

    系统:【不算,她们本来就只是王玄之的婢女,哪个主家专程拦着婢女婚配?只不过书里男主救她们出苦海,她们铁了心要跟着他,当牛做马,为奴为婢。】

    当牛做马,为奴为婢。

    实在是太过沉重的八个字。

    纵使是天大的恩情,也犯不上赔进去自己的一辈子,就这么钻进牢笼里。

    如果有另一种选择,为什么不试试呢?

    反正现在剧情变了,当日城主为了巴结王玄之,想要重惩念奴娇,是宋如求情。

    白晓晓被恶霸强行掳进府里,要对她做下恶行,王玄之那时候压根不见人影,是宋如救的。

    古霜惨被灭门,是宋如教她武功,帮她报仇。杀手组织不肯放古霜离开,也是宋如用仙法震慑住他们。

    既然她们不再把王玄之当做唯一的天,为什么不试试人生的另一种可能?

    宋如并非觉得,女孩子只有找到好归宿,才是唯一的出路。但确实是尝试过后,才能知道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

    宋如:“我有些话想和玄之哥哥单独说,你们先不必跟着了,晚点我们在园子入口那儿见。”

    至于三位姑娘愿不愿意理会那些男人,聊天的对象是不是王玄之点名的张公子、曲二郎、秦少卿,那就全都由她们自己做主了。

    有宋如发话,三个姑娘再不情愿,也只能止住脚步,走之前纷纷叮嘱王玄之。

    念奴娇:“姑娘若是饿了,我在轮椅右侧的抽屉里,为她准备了云片糕。”

    白晓晓:“你可千万别让太阳晒着小姐啊,她皮肤娇,一丁点阳光就能晒红了。”

    古霜:“南面那个水潭,栅栏有些松动,别带着主人去那边。”

    王玄之不耐烦地挥手赶人:“还用你们说?我带的海棠酥比云片糕好吃一万倍,我打伞才是最稳当的,就这小破园子,昨天我来来回回走了七八遍,哪里能去、哪里不能去,我心里门清。”

    总算摆脱她们,王玄之心里那叫一个爽啊!

    二、人、世、界!

    他推着宋如在园子里闲逛。

    赏花游园。

    从前宋如没有这样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