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职场_1、天下第一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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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天下第一案 (第2/4页)

大股东一样,是农耕文明社会体制中地主阶级的代言人,虽然他们本人是持股最多、拥有控股权的大股东,但那时全国还有无数的持股数量不一的中小地主,这个朱家大股东有三大特点,第一是把集团公司彻底私有化变成了家族式企业,虽然他们在创业之初曾经说过要跟所有合伙人同甘共苦共享富贵的,但和历史上其他大股东一样,朱老板在创业成功后也是把这些承诺都选择性健忘了。第二点是姓朱的老板也很少开股东大会,公司决策独断专行,这也为一两百年后公司的业绩不佳和最终退市打下了伏笔,第三就是他们也基本不分红,这点其实会造成社会的分配不均,这也是为什么后来接替朱家掌握公司的爱新觉罗家族会被中小股东投票踢出局的根本原因。说多了,导致括号有点大了,抱歉了读者老爷们,回到故事里来吧。)

    是否真的冤枉,不仅主角自己不知道,当时的大明王朝控股集团的控股股东、董事局主席兼总裁朱总讳元璋同学,其实并不关心胡惟庸案中其他的涉案员工是否被冤枉,他只关心他和朱氏家族对集团控股权是否能得到保障,基于这个逻辑,任何他认为有能力威胁他掌控集团的人都将被清洗,而且集团内部独立的监察和审计部门(锦衣卫)掌握了胡惟庸及其同党太多无(真)可(真)辩(假)驳(假)的证据,肯定包括直接的证据和间接的证据,最后起到作用的,一定是能够证明胡惟庸有罪的证据(就像美国一定认为萨达姆和叙利亚窝藏了大规模杀伤武器一样,中情局只把有罪证据上报,白宫也只选择有大规模化物的证据公示,这样出兵打仗就有了足够的正当性和理由,我们中国人把这种选择性出示证据叫师出有名。)

    监察审计部门(锦衣卫)通过严谨的调查取证和编织罗列,得出的结论是胡案中涉案的所有人,没人是冤枉的。负责查案的部门经理(锦衣卫的老大官级不高,不能叫总监)也就是锦衣卫指挥使应该就是这么给领导打的报告:“经过科学严谨的调查取证和反复审核,所有相关人员证据确凿,根据《大明集团管理制度》第001章至第9527章、《员工行为规范手册》第12587章、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相关补充条例第1250章所列条款,建议处罚情形如下,请领导审阅批示。”

    这是一篇成功的方案、是胜利的方案、是揭穿隐藏在公司内部阶级敌人的战斗的方案,这篇报告的ppt底板选择了大明控股标准的红色,字号是领导在投影仪里看着舒服的1820号大小,字体是艺术气息浓厚且官方指定的瘦金体,整篇报告图文穿插、虚实结合、立意高、视野广、包涵深度的战略思考和极强的落地可行性,作为给领导的另一种选项,在落地执行阶段,还给出了一旦主推方案推进受阻情况下的备选执行方案。同时在方案的最后,附有方案执行阶段所需的具体人员安排、时间排期表、费用预算等。整体上,作为一个专项提案,这个报告是非常成功的,足以作为后世类似方案的范本。

    其实和其他的大的提案一样,这样大的方案,是由很多人分段撰写并最终合稿的,作为提案人锦衣卫的部门经理,他并不参与方案的直接撰写(虽然在方案的后面署名的是他,提案人也是他),当然也更他不会每一个案子都复查核实,指挥使大人对自己的定位是准确的,自己是一个管理者,是部门负责人,不能陷入到具体的技术细节中,自己要把握全局,把控方向,具体的事情,交给下面的人去办就好了。

    更何况他没那个精力更没那个心思去挨个核查查证,反正他揪出来的同党越多,他自己的功劳就越大,在朱老板面前就越得脸(是的,我这里用词是得脸而不是得宠,此中差别,请读者老爷们细细体味),年终奖就能拿的越多,以后升职的机会就越大,说不定干好了还能进董事会。

    谋反大案,或者扩大为其他的大案,不管是政治性案件还是经济性大案,只要是查完案件,就一定有下一个快速推进的环节先双规、同时抄家。此时重要的涉案人员会被有关部门双规,鉴于锦衣卫的特殊职能和权利,他们既是监察调查机构,又是执法机构,所以大明集团控股公司的双规地点,多数选择在锦衣卫的双规楼(诏狱,在这个双规楼里,绝无跳楼自杀的可能),待案情有了进一步的进展,兴许能攀咬出更多的下线。

    下面说抄家,历史上所有的抄家,有一点应该是有共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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