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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节 (第1/4页)
精灵公主咬着下唇,道:“我想,我得提醒你。小心我哥。兰洛特·夜歌。” “你哥?兰洛特·夜歌,精灵王子殿下?我为什么要小心他,难不成……你哥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成天叫嚣着要打倒人类,让精灵族称霸亚里斯大陆?” “不是。”星芭黛摇头道:“精灵对地位,声望什么的虚名不敢兴趣。绝大多数精灵又爱好和平,没有什么种族独霸,称雄亚里斯这一说。” “那我干嘛要小心他? “这个……”星芭黛小心翼翼地想着合适的措词,最后才道:“你知道的。每个族群都会出那么一两个另类。比如你,就是人族里面的妖怪。” 另类,还有妖怪一词都是出自徐铮的嘴。精灵公主的学习能力相当的不赖,已经真正把握到了它们比较现代的用法,用得那是相当的精僻。只是徐铮听了难免一头黑线,我怎么就另类、妖怪了?他自己也不想想,就他重生到亚里斯大陆后所干的这些事,除了他以外,别人根本就没法做得到。以前徐铮自己看过一本叫做《三国演义》的古书的时候,上面评论书里一位智者诸葛亮时就形容:多智而近妖。他顶着个人机合并后的脑袋来到异世,一脑子稀奇古怪的主意,不是多智而近妖是什么?活脱脱就是一妖怪! 徐铮现在就郁闷的看着星芭黛,道:“说说吧,你哥是什么个另类法,又妖成什么样子?” 通常会形容一个男人妖的话……瞬时间,素未见面的精灵王子在徐铮的想象里摇身一变成了一只孔雀,正站在那里展现着自己华丽的尾羽,藏着自己后面光秃秃的屁股在那里搔头弄姿。唔……怎么像形容百合花男爵吉米那个美人脸? 徐铮心里毛毛地:“你哥很变态?” “胡说八道!你才是变态!你全家都是变态!”星芭黛瞪眼道。 得……下次不要随便说别人哥哥的坏话。也不要随便再在人前说前世的用语。瞧这小姑娘学得多顺溜……另外,得让露琪和精灵公主保持距离。丫忒能带坏人了!连你全家都是变态这种话也能教得堂堂精灵公主说出口来…… “好吧,好吧。”徐铮举手投降:“我在听你说。” 星芭黛顺了口气,道:“每个族群都有那么个另……” 看到徐铮不怀好意的眼光看来,星芭黛连忙改口道:“例外。我哥就是。他比我大五十岁。” 我的妈……大五十岁,按人族的观念,已经该叫爷爷了……突然想起,星芭黛好像有上百岁吧?汗,好老的老的姑娘……还长着一张少女的脸,真是水仙不开花——装蒜! 徐铮心里腹诽着,明智不敢开口发表谬论,听星芭黛继续道:“他小时候刚生下来的时候,跟我一样,由于是人族与精灵族的混血,体质相对要弱一些。他跟我不一样的是,我是亲魔法体质,出生就可以练习自然魔法强化体质。他却是亲战技型的,没有办法一出生就开始练精灵的箭术。 听父亲说,那时候他体弱得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搞得全族都头痛不已,生怕这个精灵族的王子就这样夭折了。” 这样啊,听上去挺让人同情的。徐铮自己在病床上呆的岁月就悠长得可怕,最是同情这种多病体弱的人。 星芭黛继续道:“后来,父亲想到一个办法,让哥哥去修习人类的斗气。因为这个技能和岁数没有关系,再小都可以练。” 斗气还有这个好处?奥森可没有说。徐铮突然想,这是不是就叫做从娃娃抓起?从出生就开始练,难怪什么什么武圣,又是什么什么武神,人族里出得最多。靠!武圣也好,武神也好,有什么了不起的?按徐铮的理论,让他们从小就累死累活的练这些东西,剥夺了他们精彩的童年,当诛! 心里想着乱七八糟的东西,听星芭黛道:“这样练着练着,身体倒是好了。但毛病也练出来了。” 啥?走火入魔?还是练成神经病了? “你知道的。精灵的箭术在整个亚里斯大陆都独居一格,虽然这样说好像有点自大,但精灵的箭术确实能非上亚里斯大陆第一。偏偏族里出了个怪胎,一练人族的斗气就练上了瘾,完全无视的精灵世代传承的箭术,非要学习斗气与剑术。” 徐铮怔了一下,道:“这也没有什么不好吧。人各有志,也不一定非要精灵族就必须学精灵族的箭术。你哥哥有自己的爱好,那也是好事。要是因为这样而反对他,我只能说你们的目光还是太狭隘了一些。尤其是你父亲,在这个时候更应该支持自己的孩子。” 星芭黛叹气:“没有不支持啊。精灵族比较自由散漫,无论爱好什么,只是不影响到别人,没人管你自由散漫……”嗯,徐铮暗自点头,非常有自知之名,一帮懒骨头! “麻烦就出在这里。以人族与精灵族的混血体质,练斗气剑术不是不行。只是精灵的血统占了大半,就注定了我哥的体质力量不足,敏捷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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