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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最有效的攻击 (第1/2页)
李登云早知道那双藏在裤袋里的手一定攥着什么东西,不是手枪就是匕首,当两人到两米距离那只手还没抽出来的时候,他便确定了是匕首,而不是手枪。如果是手枪的话,对方不会走到两米的距离了还没抽出来动手,因为子弹的射程可以有几百米,就算枪法再不准的枪手,在几米的范围都还是能瞄准一个人射击的。 因为知道对方的裤袋里是匕首,而且看出了对方是个训练有素的杀手,所以他知道对方最有效的攻击方式。 那柄至下而上的匕首直奔他的喉咙,快,狠,准! 但却半途而废。 在对方的手一动之时,他也出手了。左手抓住了对方的小手臂,并且用力压下,使对方的攻击无法进行,同时抬腿,给了对方裆部一脚。 在一个男人的身体部位上,裆部是最脆弱的地方,受到重力攻击时,轻则昏厥,重则残废甚至毙命。攻击裆部,是最有效的方式。只是一般人难以拿捏攻击的准度。 在那人的身体才倒下的时候,左右边的人也已经冲近了。 左边的人先到,将手里燃烧着的香烟,当成武器一样的,用力的掷向他的面门。 这支香烟,不能对一个人造成什么伤害,这只是虚招而已,只要他以一般人的条件性反射躲避这支香烟的话,就会变得被动,对方会在他避让的时候进行致命的攻击。 所以他没有避让,而是伸手将那支劈面而来的香烟拍击回去,倒撞向对方的面门,人同时飞跃而起,一脚蹬向对方的胸膛。 对方也没有避让,而是再次伸手将香烟击回,而他人在空中,香烟无法击到面门,所以不能造成影响。 瞬息之间,他已经快蹬到对方的胸部,仓皇中,那人急退。 但他的出手,都是组合式攻击,脚虽蹬空,但落地后,抬手一肘,击中那人的面门,那人顿时一个趔趄栽倒。 他毫不犹豫,横移两步,转身,看见三四个人冲到。 其中一个人目光看着这里,但是却在与人通话。不用说,。第一直觉,对方在叫支援。 于是,他知道这样的情况下,时间重于一切。 他要与对手抢时间!在对方的援兵没到之前,结束战斗,迅速撤离。 所以,他迎着冲过来的几个人冲了上去。 三十六计中,本来走为上计。而且他若是逃,还很少有人能与他比速度。但此时却不宜逃,因为是好几个训练有素的杀手在攻击他,在没有很好掩体的情况下,他不能把自己的背后留给敌人,那样会让自己很被动,防不胜防。 再厉害的人,不是神,背后没有眼睛。 所以,最安全的办法,就是把敌人解决掉。 他迎面冲上,对方在接近他的时候,几个人散开,欲形成包围圈,但他却突然从中心位置冲向最边上的那人,对方的手都还没来得及抬起,他一脚已经蹬到了对方的大腿,对方下盘失重,顿时栽倒。 就这样,他不让对方的包围形成,采用逐个击倒的方式,因为他的出手太快,而且往往虚实变幻莫测,将对方的战术打乱,无法对他形成很有效的攻击。 几分钟时间,就将六个杀手全部给击倒,而且站不起来。 他拳脚上的力量,在拼命的时候,轻可让人伤筋动骨,重则让人残废甚至死亡。以前进行特种训练的时候,经常在举手投足之间就能击断木棒或者砖头之类。 当“风云”组织的援兵赶到的时候,只看到了他们自己的残兵败将,主角已经消失在现场。 常风在接到汇报之后,很久才自言自语了一句:“他到底什么来路?” 是的,这是让他感到非常不安的,他摆下的连环阵,对方只要一旦出现在自己任何一个埋伏圈内,其他的人一定可以在最多不超过八分钟内支援,但对方却能在着八分钟内解决掉他手下的四个木杀手和两个铁杀手。 其本事不得不让人感到震惊,但更令他感到担忧的是,这个对手竟然放着眼前的大路不走,走了自己埋伏薄弱的巷子,是纯属偶然还是他够机智?要是他走大路的话,不敢说大路上的杀手一定可以解决掉他,至少能等到其他几路杀手的支援。 具有综合的格斗技术与战略头脑,充分的说明这个人经受过特殊的训练,那么他的来头,是特工?国际刑警?还是什么? “风云”杀手组织崛起黑道,树大招风,干了不少违法的勾当,虽然有的事件没有留下蛛丝马迹的证据,有的事情通过关系摆平了,但是一个很恶劣的名声在那里,越传越大,难免会有人举报到上级,然后上级暗中派人来调查,那么,“风云”就危险了。 按照道理上讲,在这样一个世态炎凉的社会,人人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哪里还有一般的平民百姓会管新世纪那样凶险的绑架事件,一般人见了那么危险的情况,都避之不及,除非有那种自命为国家的忠诚者,法律的捍卫者,才会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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