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颜嫡女_第116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16节 (第2/3页)

锦瑟的手,“锦瑟姑娘,麻烦您去请太医拔剑吧,我一定会遵守诺言,挖心头rou给四meimei做药引的。”

    舒安夏的水眸眨着,精致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长长的睫毛一闪一闪,就像一个落入凡尘的仙子一般。她的手软软的,抓着锦瑟的手,一时间,锦瑟的身体僵住了。

    看着舒安夏的眼睛,锦瑟忽然间有些不忍。

    舒安夏在锦瑟的眼中看到了怜悯和心疼,她淡淡一笑,手指收紧。

    忽地,房内的大夫人暴怒的眼闯入了锦瑟的双眼,锦瑟猛地摇摇头,假如她生了怜悯之心,吃不了兜着走的,一定会是她。于是锦瑟慌忙甩开舒安夏的手,低头行了个礼,说是回房去禀告。

    舒安夏轻轻叹了口气,这个锦瑟是个可造之材,假如能为她所用……

    因为舒安夏答应了大夫人荒唐的要求,其他众人也没什么好期待的了,纷纷闭了嘴等待太医诊治大夫人的结果。

    舒安夏一点都不担心,大夫人的人根本就是装的,不过就是为了拖延够一定的时间,等会儿太医出来会说一切安好,希望大家放心,然后又组织大家探视之类的话。

    果不其然,舒安夏的想法刚落下,李太医就从大夫人的内室走出来,说了几句冠冕堂皇的话,总而言之,就是大夫人没事了,但是需要好好休息,几日内不能见人,让众人都回吧,一个星期内都不用来问安了。

    众人纷纷说了一些虚伪的话,让大夫人保持乐观,保重身体之类的,但是舒安夏在李太医说完“大夫人平安无事之后”,那些姨娘们眼中的失望和听到“不用请安”的命令之后眼底的雀跃,是骗不了人的。

    又过了一会儿,众人纷纷散去,舒安夏知道,她既然答应了割rou,那么陈阿婆很快就会有所行动,所以她要回去部署部署。

    忽地,舒安夏的眼前多了一双红色的绣花鞋,舒安夏挑着眼仰起头,对上了顾云婷那双气势汹汹的水眸。

    “怎么,六meimei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舒安夏仍然是一脸无辜,眨眨眼盯着她。

    “少给我装蒜,如果不是刚刚那些话,本姑娘还能让你继续做本姑娘的三嫂,如今,你想都别想,没门。”顾云婷掐着腰,双目猩红地瞪着舒安夏。

    一听她这话,舒安夏轻笑出声,“似乎我做不做你三嫂,跟你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吧?顾六小姐,难道您觉得您的本事是能左右顾瑞辰的决定呢,还是能左右老太君的决定?”就剩下两个人,舒安夏也不跟她装了。

    “你果真不像装得那么天真!”顾云婷咬着牙,一字一句道。

    “六小姐也没有表面上那么孝顺善良,咱们半斤八两呢!”舒安夏眨着眼,虽然语气说道不愠不火,话语却能气死人。

    “谁跟你半斤八两?就你,配跟本姑娘相提并论吗?”顾云婷狠狠一甩袖子,怒哼。

    舒安夏一扬眉,顾云婷的冷静程度比她想象中的差太多了,既然这样,她又何必为她费神。

    想到这里,舒安夏耸耸肩,直接跃过她,就出了“竹园”。

    盯着舒安夏逐渐远去的背影,顾云婷死死地咬着牙,眼底闪过一抹阴狠之色。

    翌日一大早,舒安夏就收到顾瑞辰暗卫的通报,说他有些急事,出京城一趟,大约三日才能回来。至于去哪儿,他没有详细说。

    舒安夏听的时候,始终抿着唇,近日里,京都主干道两侧的禁卫军又多了起来,宫内的戒备更加森严,就连出宫买各宫用度的内务府,都得十日出来一次,她之前就听百姓们议论,似乎又要变天了,但是她没在意,自从嫁入了顾府,她觉得她的人生中更多的是相公和家庭,而不再是那一滩滩生意。

    暗卫汇报完,就离开了,舒安夏始终用手支着头,不发一语。

    很快就到了夜晚,她估算着,如果不出意外,陈阿婆应该会在第三日行动,一方面第三日在形象上来说,有“天狗食月”,从五行上来说,三日内的子时时辰最好。所以——

    这时,碧云抱着一个包裹,小心翼翼地推门进来。

    “三少夫人,一切都准备好了,咱们走吧!”碧云左看右看,刻意压低声音。

    舒安夏点点头,“顾娉婷那边都打理好了吧?”

    “都打理好了,只等着三少夫人行动就行了!”舒安夏点点头,打开包裹并换上里面的夜行衣,碧云也跟着。

    这时,房门轻轻地动了一下,舒安夏和碧云两人对视了一眼,舒安夏水眸闪闪。

    碧云会意,往门前走了几步,刻意提高声音,“三少夫人,您确定这个方法可行?四姑娘可是大夫人的掌上明珠啊!”

    “除了这个方法,我也无计可施了,不弄死顾娉婷,死的就是我,心头的那块rou是一个人的命脉所在,哪里是割掉一块rou那么简单,其实这件事说到底就是一命抵命。”舒安夏痛苦地说着,脸上满是挣扎。

    门口的人听到这句话,显然身影一晃,双手死死地捂住嘴,虽然说大宅门里的黑暗她早就见得多了,但是这个看似单纯的三少夫人,竟然也是这么狠心,还是出乎她意料的,心中更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