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砚:绝命追踪83天_第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节 (第3/4页)

法,韩方却突然问道:“姑娘,看你身手不错,以前是做什么的?”

    “杀手。”声音从后边飘来,吓得玉成又是一激灵。好好一个大姑娘,偏偏口发男声,还从事这种职业,真是怪异。

    韩方不为所动,继续追问:“是袁大公子的杀手?”

    “你怎么想都成。”冷冰冰的声音。

    韩方心中暗笑,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还让我怎么想都成,看来这个女人怕是有些古怪。他深吸口气,皱了下眉头,突然停住脚步,盯着女子的眼睛:“袁大公子派你来,我想不外乎有两点:第一、监视我的行踪,有什么意外状况可通过你随时向他禀告;第二、据我所知,现在有几方面的势力都想得到龙砚,甚至还包括外国人。有你在我身边,可以保证我不被别人所用,或者说,万一我有异心,你可以先发制人。”女人的面皮抖动了一下,双目中突然寒光一闪:“你说得没错,你若有异心,杀。”

    玉成脖领里突然灌入一股冷飕飕的寒意,他扯住了师傅的胳膊,正想说句悄悄话的时候,韩方给个眼色,玉成慌忙闭紧了嘴巴。

    随即韩方点点头,问出了今晚的最后一个问题:“姑娘,这么说,你既是保护我的人,但同时又是一个随时会要我命的人了。呵呵,果然有些意思。对了,请问姑娘怎么称呼?”

    “林筝。”

    “林筝……”就在韩方喃喃自语的时候,他们已经看到了一户人家。

    玉成的眼睛一亮,奔波了一天一夜,今天终于可以稍作休息了。转头看师傅,却发现韩方双眼发亮,表情凝重,似乎发现了什么。正欲问的时候,韩方突然指着前方的宅院对玉成说道:“这户人家里刚刚死过人,不知道我们该不该冒昧前去打扰?”

    哎哟,经师傅这么一说,玉成这才注意到院门口挂着两只白色灯笼。挂白色灯笼代表家中正在办丧事,的确不宜过去打扰,可眼瞅着周围就这一户人家,如果不去敲门,难道要在这山上过夜?那不饿死也得冻死啊!

    “走,我们先过去看看。”韩方略一沉吟,随口撂下一句话。

    走到近处他们才发现,这还是个大户人家,门口处挺气派,还有上马石等物,朱漆色的大门,上方用苍劲有力的笔法写着两个字:刘宅。不过,除了那两个迎风飘舞的白灯笼,门口连个人影都没有,风儿吹过,冷飕飕的更显寒意。玉成看了看师傅,紧走两步,上前轻叩门环。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足足过去了一刻钟,就在玉成心都发凉的时候,大门“吱呀”一声打开了,里面有个老妇人探出头来,差点撞在玉成的脸上。微弱的光线下,师徒二人发现她的一只眼睛瞎了,泛白的眼珠子有些瘆人,另一只浑浊的眼睛警觉地看着这几个不速之客。玉成本来紧紧贴在门边,眼见出来个怪老太太,他跳着脚连退数步,“呼哧呼哧”喘了几口粗气。

    韩方见多识广,他有些嗔怪地狠狠瞪了眼玉成,然后拾阶而上,满面堆笑地说道:“老人家,冒昧叨扰,莫怪莫怪,我们三人今夜想借宿府上,不知……”话音未落,老妇人一下推开了大门,身体向旁边一闪,满是皱纹的脸上似乎露出了一丝笑容,干瘪的嘴里嘟囔着:“是过路的呀,快进来吧。”

    没想到事情这么容易,这倒是让韩方和玉成有些意外。玉成挠挠头,不禁对刚才的失礼有些自责,常听师傅提起:只要是人心向善,哪怕是再丑陋的人也有可爱之处。再瞅瞅身后的女人,虽然长了一张漂亮脸蛋,杀起人来跟杀鸡似的,想想就会不寒而栗。玉成缩缩脖子,不再胡思乱想,随着韩方进了院子。

    步入院子,玉成傻了,韩方更多的则是震惊。虽然知道这是个大户人家,可没有想到的是,里边的建筑当真是奢华大气。正房四开间,左右各两个厢房。正面呈水平高墙,侧面呈参差错落的外观。墙面涂抹石灰,顶覆蝴蝶瓦。大门以青麻石做框,水磨青砖门罩,色调和谐庄重。水磨青砖凹形照壁,砖缝线角细腻。颇有“绿树村边合,青山廓外斜”的意境。韩方虽然见多识广,见此也是连连赞叹,没想到这荒郊野外,竟会有这么一处深宅大院。

    “先生,里边请。”看韩方在院内驻留片刻,老妇人做了个“请”的姿势,韩方点点头,举步随老妇人进了正厅。

    韩方、玉成相继落座,林筝自始至终没说过一句话,用冰冷的目光迅速地看了看屋内,默默地坐在旁边的侧座上。老妇人先奉上三杯茶,这才低声说道:“夫人在服丧期间不便见客,还请见谅,我这就给三位准备吃的,各位晚上可以到厢房就寝。”

    “有劳了。”韩方点点头,以示感谢。

    老妇人刚刚离去,韩方就看到门口探出个小脑袋,滴溜溜的大眼睛直转,并在他们三人身上来回打量着。韩方最喜欢孩子,他轻轻招手示意他进来,孩子也不胆怯,随即进了屋内。韩方笑吟吟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阿宇。”这孩子倒不认生,说起话来声音脆脆的。

    韩方细细打量过去,这孩子估摸着十一二岁,浓眉大眼,瞅着很是机灵。韩方指指院外的白灯笼,小声问道:“阿宇,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