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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孱弱,脸色苍白,青色的血管像细长的蛇,藏在他的皮肤之下。更让人心惊的是小孩的眼神——暮气沉沉,如将死之人。 他们被编进一个百夫队里,两人住在一间狭窄的卧房里,朝夕相处。 要塞的房间大多逼仄,有些房间没有窗户,潮湿昏暗,房间角落甚至会长出蘑菇。 肖恩用腰间的短刀削去墙角的蘑菇,又小心地点燃蜡烛。 房间太小,如果蜡烛不小心打翻,有可能会把床单烧起来。所以他非常谨慎,唯恐因自己疏忽大意而酿成灾祸。 他忙活大半天,刚转身,就发现床边不知什么时候坐了一个人——瘦得皮包骨头的男孩直勾勾地盯着他,幽蓝色的眼眸里倒影着跳动的烛火,有些渗人。 “啊——”肖恩吓得大叫一声。 男孩的目光在他身上打转,仍旧默不作声。 肖恩冷汗直冒,牙齿直打颤,他难道遇到幽灵了? “我叫肖恩·卢卡斯,是你的室友,你是什么名字?”男孩还是没说话,也没什么别的举动,肖恩鼓足勇气,颤声问。 他记得百夫队的老兵说过,还有一个比他还年纪还小的人。 难道就是眼前这个男孩? 肖恩忍不住胡思乱想,经过长久的静默后,男孩终于开口说话:“我叫维里·海顿。” …… 法斯特出发,向东走半天,就能到达迷雾之森边缘。 维里提前将追踪魔法附在之前的号牌上,约翰的魔法天赋很差,只会火球术、冰箭术这一类的基础法术。追踪法术却是紫罗兰战争中研究出的新型魔法,并不会教授给学生,只在军队中传播。 追踪魔法如同粉尘,一旦用手直接接触过,就会被标记。 这法术无声无息,非法圣无法察觉,若是贸然传播,势必会造成不好的影响。 维里也很久没动用过追踪魔法了,自打离开军队,这还是破天荒头一遭。 法斯特的地图在他的脑海中铺开,代表着约翰的光团清晰如晴空的太阳。从拍卖行委托大厅离开后,他就一直停在一个酒馆没动过。 法斯特酒馆多如牛毛,随便找一条街道,都能找十来家酒馆。 每次佣兵们完成任务后,钱财除了用来购买保命的药剂、武器等必需品,就是用来喝酒。 维里合上眼,脑海中的地图渐渐消失,他记下酒馆的位置,不再磨蹭,立刻大步前往目的地。 爱维尔酒馆。 约翰被自己相处不久的“伙伴”包围,颇有些坐立难安。 他身材矮小,这群佣兵偏偏都人高马大,胳膊比他大腿还粗。约翰很少感到这种被人压一头的滋味,但为了完成自己的使命,他不得不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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