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剑修[重生]_第10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0节 (第1/3页)

    在唐三阳看来,就是自己说的话管用了。

    想来,自己那个朋友虽然不着调,剑道修为也不咋地,不过在语言艺术这方面还是颇为靠谱的!

    唐三阳想起这位朋友以前给自己传递过来的所谓“语言交流艺术一览”,将心理的古怪和不舒服全部收了起来,决心将这份技能变成金科玉律!至于那个朋友以前给自己传完玉简后脸上奇奇怪怪的笑容,就自动被唐三阳给排除了。

    等到自己正式化形之后,多给乔争一些补偿,就可以继续前世的老路,凭手里的剑说话了。

    唐三阳能够出现的时间不多,这一次的事情也给他敲醒了一个警钟。不管乔争以后的前途有多么远大,起码现在他还是只小蚂蚁。或许,比蚂蚁强上那么一点儿。

    “就当做是见面礼吧。”唐三阳伸出爪子,现在的手也只能称得上是爪子,起码这么锐利的指甲在握剑的时候着实是不太方便。

    唐三阳轻轻地用指甲在乔争的额头上点了点,给他传了一部适合他用的剑法过去。唐三阳前世几乎将极道剑宗有的剑法都学了个精光,从里面找出一套适合乔争的一点都不难。

    唐三阳不太熟练的用起神识,他在剑修大陆里用的大部分是“剑域”,找个了隐蔽的山洞,顺便将那两个金丹修士的金丹和储物袋都放在乔争身边,然后重新变成一把坑坑洼洼的剑,缩回了妖兽的身体里。

    睡的十分香甜。

    乔争醒来的时候还有些恍惚,还来不及看清自己所在的位置,就被脑海里那一段没有被消化的剑法信息给晃了神!

    而怀里有些温热的毛茸茸的躯体也让他心里的不安快速的消散了过去。既然他的妖兽还没有被带走,一切都好说。

    乔争终于有心思消化一下脑海里的功法。

    《重浪剑诀》!

    三百六十五式不打折!

    乔争的眼皮子跳了又跳,他两辈子就没有和剑这种玩意儿打过交道。哪怕他知道剑修是一种战斗力极高的物种。可惜这种主杀戮的修道方式和医修完全是两个极端。乔争是医修的好苗子就代表着他是个剑道上不折不扣的废材!

    就算是想要到太一仙宗找点攻击力高的功法,乔争的目光也只放在了掌法指法玄光什么的上面。这就好比天下掉下来一个大馅饼,偏偏里面的馅儿是你最讨厌的芹菜馅儿!

    乔争无奈扶额,终于还是勉强将这段剑诀消化了一下,等到看完了,也就第一招起手式还记得个大概。

    现在别说这馅饼是芹菜陷的,就算是鹤顶红馅儿的,也得吃下去。乔争可不想像之前一般,在别人的攻击下毫无自保之力。下一次,哪里还会有这么好的机会等着人过来救?

    乔争没有看清救命恩人的模样,不过应该是个使剑的妖修。

    难道辰元世界也有妖修走上剑道之路了么?

    几乎每个法修手里都有一把飞剑,可是一百个法修里也不一定有一个剑修。剑修不仅仅要会用剑,还要会悟剑。这对资质饿昏心性的要求都很高。偌大几百个大世界,也仅仅只有几个大世界拥有完整的剑仙传承。而这些传承,自然也代表着绝对不能撼动的一股绝佳的势力!

    妖修则不同。

    他们的血脉就代表着等级,哪怕修为再高,在血脉的压制下也同样没有多少优势。在某种方面,妖修的世界比人类更加残酷。人类起码还可以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地位,而妖修想要跨越修为和血脉的多重压制,则是难上加难。

    同样是结金丹,人类要经过无数的淘汰才能有一个下品金丹,在经过重重淘汰才有中品,上品金丹。可是妖修只要顺顺利利的活下来,最次也是个下品金丹。只要有那么一丝高等妖兽的血脉,就可以结成媲美上品金丹的妖丹。他们的手,脚,甚至是头,血液都是堪比法器宝器的最佳武器,同样的,他们对天道的感悟也要远远低于人类,勉强达成平衡。

    这也是妖修里几乎没有什么炼丹师炼器师的原因。他们修炼法修功法都不容易,何况是剑修?起码在乔争的认识里,除了少数一两个之外,是绝对没有见过用剑的妖修的。

    最起码,在辰元中世界里,他也就听说过这么一个而已。

    现在,或许还要再多一个。

    “不过银发红瞳的妖修会是什么跟脚呢?难道是传说中的裂地红羊?”乔争想了想,觉得这个猜测还是很符合外形的。裂地红羊就是一身雪白的皮毛外加一双如同恶鬼一般的赤瞳。

    裂地红羊身上也有上古妖兽饕餮的一丝血脉,隶属高等妖兽之列。而更加出名的则是裂地红羊的羊rou,在三千世界妖兽美味排行榜上名列第三。一片巴掌大的薄薄的羊rou,就要一块上品灵石!

    以前,就算是师尊贵为天君,也难得吃上几次。

    乔争作为修为不够的,吃了就等于自杀。

    乔争艰难的将思绪从一头化为人形的裂地红羊到底值多少上品灵石上移回来,摸摸怀里的唐三阳,终于扬了扬嘴角。

    等到乔争将边上这两个储物袋里的东西倒出来,看见里面堆成小山的灵石和法器时,脸上已经是灿烂无比,毫无烦恼的痕迹。

    作者有话要说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