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与法的较量_第95章 一封举报信飞至中央纪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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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5章 一封举报信飞至中央纪委 (第1/2页)

    早春二月,回荡在北京街头的风渐渐变暖。人们过了春节,又开始了正常上班。

    1995年2月某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信访室,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几位官员相互传看着一封来自河南省三门峡市的匿名举报信,每个人的眉宇都销得紧紧的,脸上的表情异常严肃。信中反映:三门峡市烟草分公司某某,勾结洛阳水泥厂驻洛办事处临时工林政志,采取行贿手段,先后给云南省玉溪卷烟厂厂长、红塔山集团董事长褚时健送去大量礼金礼品,其中包括金龟一个、金佛爷1个、金表1块及美元、金条等。林政志等人从1991年11月至1993年9月,从玉溪卷烟厂5次购进卷烟8167件,获利818万元。

    这封匿名举报信不足300字,每个字就像一座座山,如同一条条河,不能不令人引起重视。中纪委信访室将举报信内容迅速上报。

    3月24日,六朝古都洛阳简直成了花的海洋,笑的海洋。“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人们从四面八方潮涌而来,观赏牡丹花开满城艳的壮美景色。在这涌动的人流中,有几个特殊人物,他们无心赏花观景,一门心思急着完成上级交给的特殊使命。

    中纪委根据匿名举报信反映的内容,选派了几名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速赴洛阳,从外围展开调查。

    确有林政志其人。

    的确干的是倒卖香烟的勾当,且成了有名的暴富户。

    越往深处调查,越证明匿名举报信反映的问题属实。中纪委调查组果断决定:抓住战机,从林政志身上打开突破口。在洛阳市司法机关的配合下,对林政志采取了必要措施。

    开始,林政志拒绝交待问题,口口声声称自己没干半点违法的事,指责司法机关冤枉好人,制造新的冤假错案。办案人员出示了他套购、倒卖卷烟的事实,他这才低下了头。经办案人员多次法律攻心,他供认:他多次给褚时健的妻子马静芬、妻妹马静芳、妻弟马建华等人送钱送物,总价值90余万元人民币。撒下的钓饵重,钓回的鱼自然多。他先后5次从玉溪卷烟厂套购8000多件卷烟,牟取暴利数百万元。末尾他说:他从内心里喜欢褚时健,因为褚时健是个讲义气,重信誉的人,只要收了礼肯定要帮忙。而有的人只收礼,不帮忙,弄得他们往往赔了夫人又折兵。

    林政志的交待,对突破褚时健严重经济违法违纪案件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褚时健担任玉溪卷烟厂厂长16年,在厂里形成了至高无上,说一不二的权威。人们不是称他“老爷子”,就是叫他“老板”,若称他“老褚”,或是“同志”,他会满脸的不高兴,休想他替你解决半点问题。厂里生产的“红塔山”香烟,市场上是抢手货。各地烟草部门的业务经理和个体烟贩,成天对他围追堵截。因为只要他一句话或一张条子,就可以批到“红塔山”香烟。批到了“红塔山”香烟,金钱便哗哗不断地流入腰包。褚时健根本不把党委当回事,更不把职代会、纪检委放在眼里,厂里制订的无数项规章制度,制约全厂任何人,唯独不能制约褚时健。他是厂长、书记,什么事都是他说了算,都是由他一支笔签字审批。

    林政志算是吃透了褚时健,频频发起攻击,果然收效甚丰。

    吃透了褚时健的远不只林政志,还有赖喜荣、刘云等人。

    从1991年至1995年,褚时健利用手中权力,为这些人批烟倒烟,而他的妻子马静芬及其他亲属则从这些人手中收取了140多万元人民币、8万元美金、3万元港币和大量贵重物品。

    司法机关根据掌握的犯罪嫌疑人的劣迹,及时张开恢恢法网,出兵云南,追剿广东,觅踪海南,将犯罪嫌疑人马静芬、马静芳、马建华及褚时健的女儿褚映群、外甥喻斌、昆明市公安局交通民警刘云、汕头市个体烟贩赖喜荣等人收审归案。

    打蛇需打七寸。不然,就会被蛇反咬。司法机关抓住战机,乘胜追击,对有关涉案人员的住宅进行搜索,取得大量赃证,收缴赃款500多万元人民币(含存单、国库券、债券)、4万多美元,近100万港元,收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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