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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1/4页)
比起那重来没有见过的父亲,这位自己家旁边的周福爷,影响可谓是更加的深刻一些,以前自己入不敷出的时候,还是这位帮忙的救济自己,才让自己家里面三口人不得已食不果腹。 但是周福爷只是摇摇手,神情有些沮丧,似乎认定的是荣玉书帮不上忙,有些叹气的说道:“我知道你是好心,但是啊,这矿坑的事情,你或许还是真的帮不上忙。这样吧,过几天的时候,我正好要去矿坑一趟,如果你真的需要的话,跟我走一趟,少量的硝石矿,还是可以帮你拿来的。” 荣玉书好看的眉头微微蹙起,看来这次的事情是真的有些大,不过即使只能拿到少量的话,都是很好的了。于是再次的拱手,诚心诚意的感谢说道:“多谢周伯父了。” 不一会的时间周福爷就展颜微笑了,对着荣玉书嘘寒问暖的,最近书读得怎么样,聊了一会家常,最后还是站在一旁的张伯劝道,一会便是宵禁了,要是再出去的话,便不好办了。 最后还拉过的是有些木讷的阿福,教导道平时的时候一定要机灵一些。 荣玉书也知道等一会的宵禁,于是只有告辞了,一番寒暄之下,荣玉书离开了周府,快步的回到了自己的家里面。 明哥儿早就在门口左顾右盼的等待着了,看着阿福手上的长披肩,从出门道回来的时候就没有变过,又气急败坏开始对着阿福一阵数落:“我不是叫你回来的时候,夜深露重,给少爷穿上吗?你就一直拿着,拿着孵蛋吗?” 阿福又是忘记了,脸上有些惭愧,在明哥儿的数落下面硬是不开腔,头越发的低了起来。 荣玉书有些好笑的说道:“好了,明哥儿,阿福的记性不好,你又不是不知道,算了,明早上啊,我给你们做早饭。” 阿福的力气颇大,长得也有些高壮,皮肤有些小麦肤色,鼻梁高挺,好似符合的是现代人混血的帅哥标准,可是放在古代的时候,就是有些不伦不类了,加上记忆不好,自己交代的事情时常忘记,常常受到的是明哥儿的嫌弃。 荣玉书的手艺是公认的好,明哥儿听见有些激动,但是却有些惭愧的说道:“明明这是我做的事情,可是我做的菜还没有少爷的好吃。” 荣玉书淡淡的笑了笑,不甚在意的说道:“这有什么关系呢?我平时书看得多,这些菜肴啊,都是我从书中学来的呢。” 自己的便宜老爹收集了一系列的古书,其中不乏有些菜谱,自己这么说也不算是撒谎。 明哥儿连忙的退下来,临走的时候还在桌子放了一碗猪脚汤,热的正好,nongnong的香味萦绕鼻尖,挥之不去,惹得人垂涎三尺。 “少爷先喝一碗猪脚汤,然后在看会书,我和阿福就先下去了,不打扰少爷了。”明哥儿生怕打扰了荣玉书看书,拉着阿福赶忙的退下来了。 荣玉书坐在书桌前面苦笑,要是食谱的话,自己肯定还看的进去,但是这些之乎者也,说实话,自己还真的有些看不过去。不过,就算是不想看也没有办法,自己到时候不一定考得过,但是明哥儿还有自己周围的人对自己这么的期待,自己也不好辜负别人的信任不是吗? 其实他觉得做一个厨子也是挺好的,为什么会有人说君子远于庖厨这种事情来呢? 勉强的看了一会,最后自己是实在受不了了,刚刚喝过的一碗热汤,自己的全身都是热热的,好想睡觉。 最后自己实在撑不住了,将油灯剩下一些,这样,过个一个时辰,就会自己熄灭的,到时候明哥儿看见了,也不会说自己偷懒。 越想的是觉得这个方法有些好,微弱的灯光完全不会对自己造成什么影响呢,不一会的时间里面自己便睡熟了。 清晨的时候天刚微微亮,露水沉重,空气中还带着一丝微微的湿气,但是不一会的时间,便在升起的日光中消失殆尽了,只留下的是有些新鲜的空气,自己居住的后院并不大,一进入院门,就可以将整个小院的景色尽收眼底,墙角放着的一套石桌板凳,在一棵桃树下,这个时候,树上正好结着果实,看这样子,过不了多久就应该可以成熟了。 自家只有三人,以前的时候,因为为了节约,自家是吃两餐的,自从自己过来以后,因为受不了这种饮食方式,改成了一日三餐。 洛阳的传统的汤,昨日剩下来的猪脚汤勉勉强强的可以凑合,想起的是昨天还剩下的一些虾rou馅,放在碗里,加入一些碎rou末,还有猪脚凝成的猪rou冻,加入精盐绍酒,姜末还有刚刚买的芝麻油,调好后,放在一旁。 面粉加入的是温水,和成面团,稍稍发酵,摘成剂子,按扁,擀成中间厚,边缘薄的圆形皮子,逐个挑入馅心,将皮边拉边转动,做成的是形状小巧的玲珑包子。 足足将昨天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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