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4节 (第1/3页)
我从来没有在郑敖的朋友里看到这样的类型——虽然是下属关系,但是让他们上门来开会,就基本是交情不错了。这三个青年家世应该都不差,行事很有风度,但是为人很友善,我给他们倒水,都要认真地齐声道谢。倒是郑敖,很没有主人的样子,一直在用“自己没手吗”这样的句式和他们交流。 弄完午餐,我准备回公司上班,结果苏律师发了个简讯过来,说他下午不在事务所,我可以在家里做一点文件工作,不用去事务所,同事都以为我跟他一起出去了。 我只好回了个“谢谢苏律师”。 他们的会议一直开到下午,主要是另外两个青年在陈述,看起来成熟点的那个在补充,因为家里没有咖啡豆,中途还叫了一次咖啡。我已经知道那个成熟点的青年叫于骏,他们似乎是做软件工程的,在筹备一个什么项目,郑敖是决策者。 这个下午一直延续到他们几个很有礼貌地告别。 我中途起身去看炉子上的汤,发现郑敖的手机还扔在昨天的地方没有动过。 我其实很喜欢这样的午后,他做他的事,我做我的事,互不干扰,最多倒咖啡的时候过来在我旁边闹一闹。不用太近,我离他太近会紧张,也不用太远,不用超出我视线。 暗恋最好的距离就是这样,因为已经知道不可能在一起,所以只要和他待在同一个空间,,知道他也在这里,偶尔不着痕迹地偷看两眼,说两句话,就已经幸福到极致。 这就是姓郑的人的天赋。 他天生能够无师自通地觉察到我想疏远他的情绪,然后本能地找到应对的办法。 不管情况有多差,先蛮不讲理地闯进来,依赖我,缠着我,俨然我是他最在乎的人。让我得到他朋友的尊重,甚至毫不犹豫地和正在交往的人分手,全心全意地赖着我。他知道只要他好好和我相处,甚至根本不用去问我在生什么气,我都会原谅他。继续像以前一样,做他一个人的小朗。 他第一次这样做的时候,我以为他是喜欢上了我。 他第二次这样做的时候,我以为他是在乎我。 现在我已经什么都不敢猜了。 他就像个擅长放风筝的人,离得太近了,跑远一点。飞远了,又收紧线,我是他手里的风筝,他不可能放我走,却也不会爱上我。 而这一切,也许是他本能的反应。就像我从不去想他知不知道我喜欢他,他大概也从来不会去定义我们的关系。 只是他忘了,我是一个活人,不是风筝。风筝身体里栓了线,不会痛。我心上被栓了一根线,牵扯着五脏六腑,稍一动作,就撕扯得血rou淋漓。喜怒哀乐,全然不由自己。 所以才要放弃。 ☆、君子 郑敖在我家赖了两天。 本来他还要继续待下去的,可惜我得回家一趟——我父亲要带我回c城去给奶奶扫墓。 郑敖虽然十分不开心。但还是不得不收拾起这两天搬过来的一些东西回家去了。办事的电脑、占了书架一层的文件、传真机,还有办公室同事送给我的一只巨大的羊驼布偶,我把它放在太阳下晒了一天之后,给他靠着看书用,他管那个布偶叫儿子,还瞄准羊驼的肚子揍了几拳,在我提醒他这样揍会开线之后,他才安分了一点。其实我给了钥匙给他,要是他继续赖在这里也不是不可以。 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事务所最近事情多,钱教授住院,很多工作压下来,我只请了一天假,后天早上还得赶去上班。 李家还是老样子。因为李家老宅实在不是什么好地方,李祝融一直是住在外面的。 李家家族很大,老宅在军区大院,我曾经去过一次,是过年的时候。那时候李老爷子已经去世了,真正的家主是李祝融,但名义上的长辈是他大伯。我去的时候是过年,李家人都回来了,三代同堂,都是相貌出色的男男女女,身姿挺拔,态度骄矜。李家人未必都有李祝融的本事,却大都有他的脾气。 那时候我刚从c城到北京,又闯进这样的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