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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 (第2/3页)
。 被怪蜀黍盯得死死的,他们虽然被允许自由活动,可是范围必须限定在怪蜀黍尾巴可及的范围内,超过这个距离,就会被关小黑屋,出来的时候就会一身口水了。 不能跑太远意味着他们无法自由捕猎(←虽然本來也基本上猎不到),拒绝了一天之后,怪蜀黍再递棒棒糖过来的时候,两只幼崽互相看了一眼,就啃过去了。 “雷龙rou可真好吃啊~”嘴巴里鼓鼓囊囊的,孟九昭对旁边的路易说。 “啾~”路易明显很同意,“啾啾!”←先吃别人猎的,以后吃我猎哒! “好~” 两只幼崽吃了雷龙的一整条小腿,然后,就跟怪蜀黍回窝了==/// 回的居然还是之前他们偷蛋吃蛋的命案现场==/// 蛋壳已经被清理干净了,里面还铺上了新鲜的草,用嘴巴将两只幼崽叼到厚厚的草堆上,怪蜀黍恐龙俯下身子,大头重新贴在了草堆旁边的地上。 它的身子太巨大了,还很长,它能进来的只是前半个身子,屁股和尾巴只能撅在外面,翅膀也只能蜷缩的贴在洞顶,这个姿势一看就很不舒服,不过怪蜀黍看起来一点也不介意,它睁着金黄色的眸子盯着两只幼崽坐在草堆上,一副欣赏的很享受的样子。 虽然吃了对方一条雷龙腿,可是路易可不是那么容易被讨好的幼崽。面对那双黄色的大眼睛,他挪了挪身子,用屁股对着对方。 “啾啾?”以后我们要给它当幼崽吗?路易有点闷闷不乐的样子,看来不止孟九昭,连路易也觉出来这头龙对他俩的态度不对头了。 “……应该……可能……大概……吧?”孟九昭心里惴惴的,老实说他也搞不懂那头龙的意思。 “啾啾……啾……”可是我不想叫他爸爸,心情低落,路易头顶的呆毛都塌下来了。 “我也不想……”被路易的情绪影响,孟九昭也陷入了低潮,虽然这头怪蜀黍龙是土豪,大方送给他们雷龙rou吃,可是在他心里,这头龙却无论如何也比不上布莱克和白的。作为一个拥有上辈子记忆的非少年,布莱克和白用他们纯粹的爱得到了孟九昭的认同,这种认同是在一点一滴的时间积累中发生的,不会再有第二次了。 “那我们给它起个名字,以后就用那个名字称呼它吧?”没法逃走,也不想认陌生龙作爸爸,孟九昭想了一个折中的法子。 于是,怪蜀黍龙有了自己的名字——猛。 名字来源于孟九昭的姓氏,另一个原因则是这头龙的吼声是“mon……mon”的,听起来也很像这个音。 和猛一起生活了几天,孟九昭变得一点也不为自己吃掉猛地蛋而内疚了,猛的育崽方式实在太简单粗暴了!按照它养育幼崽的方式,那两颗蛋就算孵出来也绝对活不下来。 猛很注意食物的新鲜,一旦食物不新鲜就出出门采购、不!捕猎,它是个很好的猎手,也有上好的食材,可是却不是个好厨娘╮(╯▽╰)╭ 它对猎物的处理方式永远只有一个:撕开,取rou,砸rou糜。 第一天的雷龙rou,好几天没rou吃的孟九昭把它想象成鱼生愉快的吃下去了; 第二天的三角龙rou,对鱼生比较偏好的孟九昭还是吃下去了; 然后,到了第三天……已经习惯吃烹饪食物的孟九昭实在没法忍受天天吃生rou的日子了,他钻木取火生了一堆火。 好容易把火苗升大,孟九昭正打算用它烤rou,谁知道下一秒,猛一尾巴从天而降打下来,火苗应声而灭。 孟九昭和路易也迅速被猛叼着转移到另一边了。 好吧,野兽都是怕火的。 强迫幼崽吃生rou也就算了,它还强迫幼崽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 它会扔一颗石子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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