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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4节 (第3/3页)
看在你这会儿帮过的我的份儿上,我可以投资你开个小饭馆儿。” 滴溜溜的黑眼珠儿转了几圈儿,锦瑟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重要的大事儿,继续补充道,“不过,先说好了,赚的钱我七你三。怎么样?够意思吧?” 也不问问人家“大厨”的意见,锦瑟已经自顾自的做上了白日梦,比谁都会算计。自然,她根本也没空看刑少鸿此时的脸色,只顾着和手里的那碗皮蛋瘦rou粥作斗争,也或许是因为压根儿就懒得看。 帅哥看多了,也容易审美疲劳。 当然,虽然嘴上是这么说着,锦瑟并不认为刑少鸿会有惨的流落街头的那天。 这手艺,简直是太赞了!简直给了她一种居家好男人的——错觉。 还别说,心里这么默默的想着,锦瑟突然想起来了。可不是么,刑少鸿的老本行不就是开饭馆儿的。 呃—— 好吧,还是一个大大的饭馆儿! 鸿业酒店,那么大一个招牌,她怎么就给忘了! 估计他这不赖的手艺就是跟他那大酒店里的知名大厨学的吧? “财迷!” 锦瑟噼里啪啦的说了这么多,说的十分起劲儿,刑少鸿的回答却是相当的简单,只给了她两个字儿,妖孽的俊脸上连个多余的表情都没有。但是,语气中却是夹杂了像是无可奈何的情绪。 “乐意!我就乐意当钱串子!” 对于刑少鸿的评价,锦瑟半点儿都不在乎。她是财迷,她身边儿的人几乎全知道,她也不觉得是一件丢人的事儿。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多简单的一个道理啊! 而且,她喜欢的都是自己赚的钱!不偷不抢不诈骗,问心无愧! 再说,没钱寸步难行,谁不爱钱啊? 对于刑少鸿推荐的煎蛋,锦瑟也没有客气,拿起筷子就将那煎蛋也夹了起来直往嘴里送。不同于刑少鸿吃饭时的优雅,锦瑟一大口就咬掉了煎蛋的三分之一。 她就是一个粗人,俗人,平常的人,更是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吃个煎蛋也要学着洋鬼子用那繁琐的刀叉,筷子多方便!有些洋鬼子还不会用筷子呢! 对此,刑少鸿曾不止一次的提醒锦瑟出去购物的时候记得带副刀叉回来,但是锦瑟每次都是直接无视,*裸的无视。非但如此,锦瑟自己不买,她还不让刑少鸿买! 刑少鸿不是没买过,买过一次,下周再来的时候就发现被锦瑟给丢掉了,硬生生的给丢进了垃圾桶不说,还没好气儿的丢给他一句:就用筷子,爱吃不吃!想用刀叉,滚回自己家! 于是,这会儿的刑少鸿已经适应了吃煎蛋用筷子的吃法儿。 有时候,刑少鸿也在想,究竟是谁给了锦瑟这么大的本事,让她对着他大呼小叫?究竟是谁给惯得? 还是说,锦瑟天生就有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劲儿,对谁都是这副“我是老大我怕谁”的模样儿?但是,他每次见着她站在庄易身边儿的时候,俨然就是乖顺小女人的模样儿啊! 不过,尽管是用筷子吃煎蛋的刑少鸿也依旧是风度不减,那吃饭的优雅姿态,和锦瑟压根儿就不是一个段位的,八竿子都打不着! 突地—— “呸呸呸!” 才刚被锦瑟咬进嘴里又嚼了两下儿的那三分之一的煎蛋又立马被她给吐了出来,精致的小眉头紧紧锁了起来,直到吐干净了嘴里的煎蛋,紧接着就甩给刑少鸿一个十分嫌弃的眼神儿,恶心的像是吃了苍蝇似的,没好气儿道,“我家的盐用光了?” 这味道的是什么东西啊? 还是煎蛋么? 不不不!她吃的这玩意儿根本就没个味道! 她这鼻子本来就呼吸不顺畅,也很难闻见饭香味儿,吃着再好吃的东西都没什么味道。这煎蛋简直就是绝了,登峰造极了,丁点儿的咸淡味儿都没有,让她怎么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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