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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3/4页)
” “你怎么知道它们不满二十天呢?”沈锦有些好奇地问道。 “因为满二十天的兔崽,大兔子就不会和它们那么亲近了。”楚修远说道,“嫂子要吗?” 卖兔子的人听见楚修远的称呼,才知道少女已经嫁人了,他还以为这两个是两下无猜来玩的。 “我能摸摸它们吗?”沈锦看着卖兔子的人问道。 “可别被它们伤着了就行。”卖兔子的人开口道,恐怕谁也不忍心拒绝这么可爱的姑娘,不过嫁人嫁的太早了,真是可惜了,不过想来是嫁到了大户人家,否则也养不出这样的娇娃。 沈锦点了点头,眼睛睁的大大,楚修远差点笑出来,因为笼子里两只大兔子也是睁着大眼睛看着沈锦,他们就像是隔着笼子在交流,眼睛都是又圆又亮,沈锦伸出手指顺着笼子的间隙戳了兔子一下,马上把手收了回来,盯着兔子,见兔子没反应,才又伸进去戳了一下,兔子这次有反应了,被戳的兔子慢悠悠动了一下,然后用短短的尾巴对着沈锦。 “多少钱?”沈锦满脸喜爱,她决定回去了单独圈个地方种很多青草来给兔子吃,而且会变色的兔子! 她记得前蜀韦庄的《尹喜宅》中就有两句,“蒙蒙暮雨春鸡唱,漠漠寒芜雪兔跳。”写的正是这种兔子。 卖兔人也没多要,就说了一个数,沈锦看向了楚修远,楚修远点了下头说道,“我们买了。” 没等楚修远掏钱,沈锦就付了钱,楚修远也没有去争,不过在沈锦付完钱后,就主动拎起了兔子,这么多只大大小小的兔子加起来,也是不轻的,让沈锦拎着被自家兄长看见了,回去还不得收拾他。 ☆、第二十五章 第二十五章 当楚修明办完了事情找到楚修远和沈锦的时候,就见楚修远拎着个笼子,说道,“大哥一定不会让你养的。” “为什么?”沈锦看着篮子里的那只狗崽,纯白的毛憨头憨脑的样子,别提多可爱了,“夫君为什么不让我养?”耳朵还耷拉在脑袋上,眼神无辜地看着楚修远。 “这狗会长的很大。”楚修远开口道,“你没有发现它的爪子很厚实吗?” 沈锦也不是蛮不讲理的人,“大狗我也可以养啊。” “这位小娘子,你不如问问你夫君再决定?”卖狗的人开口道,“这是自家狗生的崽,虽然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可是能放牧的。” “怎么了?”楚修明走了过来问道。 沈锦见到夫君,就满脸期待说道,“夫君,我可以养小狗吗?” “大哥。”楚修远其实也挺喜欢这小狗崽的,不过怕最后长的太大伤了沈锦。 楚修明没有马上回答,而是走过来先看了看哪只狗崽,狗崽可不像是刚刚那样无害了,弓着背毛都要炸起来,小声的对着楚修明呜呜叫,这是狗感觉到了威胁的样子,“大狗是和狼配的?” 沈锦发现她又听不懂楚修远的话了,而且这次的口音和买皮子的时候还是有些差别,“夫君很厉害啊。” “大哥会说很多地方的话。”楚修远低声说道,“我就有些听不懂沿海那边的话。” 沈锦点头,“我也听不懂。”其实她就没听过,不过只会官话而已。 “是的。”卖狗的人一听,脸上的神色真诚了不少,能说他们那边话的人,一般都是朋友,而且他是第一次看见这只小狗这副摸样,平时都是半死不活的样子,“我也不骗你,那一窝生了三只,这只身体弱,颜色也不好。”白色好看可是太显眼了,进林子里不如深色的狗管用。 楚修明点了下头,伸手捏着狗脖子把狗拎了起来,那狗与楚修明对视了一会,才呜呜叫了起来,也不挣扎了格外的老实,看的沈锦在一旁目瞪口呆的,然后楚修明就把狗崽放进来沈锦的怀里,小狗呜呜了两声,然后看了看沈锦,低头舔了舔沈锦的手不动了,沈锦只觉得小狗又胖又软,除了眼睛和鼻子和小黑嘴唇,剩下的地方都是白色的,像个棉花团。 楚修远也觉得喜欢,伸手就要去摸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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