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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节 (第2/5页)
龄的文资,越发觉得自己这趟没来错。 因为俞知乐的态度,文资不再拘谨,放得更开了些,神情也自然了许多:“白翼挺好的,名气越来越大,生意越做越好。”之前落魄到去给小孩当宠物,出来后还要靠自己接济,才吃得起木头的白翼。现在正餐不缺,零嘴不停,日子越过越红火。正是因为有这么个活例子在,文资这才坚定了过来寻求帮助的心。 “我之前是个医生,不过不太想干了,准备换个新工作,白翼就介绍我过来了。男怕入错行,人类有时候真的特别有智慧,这句话说的实在精辟。我可不就是入错行了么。天天加班天天加班,这工作就不是妖干的。”文资抱怨了两句,问道:“俞部长你看有什么适合我的工作,直接给推荐一个,回去我就立马辞职。” “医生这个职业,没这么差吧?”俞知乐记得当初他高考报志愿的时候,差点就报了医学专业。学医不是挺好的么,亲朋好友有个头疼脑热,小病小痛什么的,都不用去医院折腾,在家就能给解决了,多方便。当初要不是本市没什么好的医科大学,说不准他现在就不是公务员,而是个穿白大褂的医生了。 听到俞知乐的话,文资顿时就激动了:“那是你们外行人的看法,这职业怎么不差?差透了!亲身体验了才知道,又苦又累,动不动就加班,没个休息的时间不说,一台手术站下来,腿都肿了。我不是人类我都被折腾得够呛。”说到这,文资心里充满了对人类同僚的敬意。能一直坚持在岗位,不辞职改行的人类医生,简直毅力惊人。 “这也就算了,万一倒霉,碰到医闹那才叫惨。”他是妖精倒还好,那些人类同行rou体凡胎的,不幸碰到医闹,推推搡搡,被骂两句也就算了,就当是吃小亏,积大福。但是,文资说到这,忍不住皱眉:“有的医闹特别疯狂,遇到这种的,被捅一刀都还是轻的,说不准什么时候人就回不来了。” 前头他们医院有个主任医师,就差点被这么干掉了。要不是当时他正好在场,仗着自己伤不到,冲过去把人拦下来,最后结果会怎么样都还不知道。那把刀可是冲着主任医师的要害去的。 被文资这么一提醒,俞知乐也发现,近几年医闹事件好像确实一直层出不穷,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到相关的新闻报道。俞知乐心里多多少少有些庆幸,好在当时因为a市没有好的医科大学,他又不想离家太远,于是就选了其他专业。要不然就凭自己这身手,能不能杠得过医闹,还真的悬! “不过当医生其实也不是完全没优点。”文资说到一半,突然话锋一转:“像是每一次把病人从濒死的边缘抢救回来,把断了的骨头重新接好,开刀把瘤体取掉的时候,都挺有成就感的。”和阎王抢人,刺激! “而且大部分病人和家属都很配合,医闹虽然多,不过按比例下来,总体来说还是极少数。医患关系并不是一味的紧张。有些病人出院很久,路过医院的时候都还会进来问候一下医护人员。送锦旗的也特别多。”对一个医生来说,能收到锦旗,这锦旗不仅是代表病人和其家属的感谢,更多的是对他的肯定和鼓励。 那种感觉大概就和人类小孩读幼儿园,表现得好,被老师奖励大红花差不多。 “再说了,我本体是只蚊子,能成精也不容易。虽然有了人形以后,维持日常活动需要的能量能够从人类的饭食里汲取。不过吸血是蚊子的生物本能,隔一段时间还是要吸一点的。” 即使这是雌蚊子的本能也一样。自然界里,公蚊子都是吸食花露树汁之类的东西过活。不过作为一只成精的公蚊子,文资觉得,大男人吃什么花露草汁,吸血才霸气。男女都平等了,雌雄当然也一样,食谱完全可以一致。文资还没开灵智的时候就别具一格,特立独行,久而久之,他成功地改了口味。 说到这,文资忍不住抱怨了一句:“同样都是吸血,你说国外的那些蝙蝠妖,日子怎么就过得那么潇洒?” 那些蝙蝠精在华国的地盘上虽然憋屈,可人家在国外的时候,那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日子过的,和封建社会的皇帝比起来也差不到哪里去。他们一旦想喝血了,随时就有新鲜的血液入口。一群被美色迷昏头,被吸血鬼爱情故事洗脑的无知少年少女,简直是排着队主动把洗干净的脖子往对方嘴里送。 “我不奢求拥有同等待遇,但是凭什么他们人人追捧,我们蚊子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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