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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第1/4页)
用那张油腻腻的嘴说话, “你到底有完没完了,我们已经分手了。” 这个被她挂了不知第几遍电话,依旧百折不挠坚持每天给她打电话的男人,是她上个月在去工作的路上偶然认识的。他们认识不到一个星期就决定交往,然而交往不到两个星期她又突然决定分手。 当然,这也只是她一个人的决定,那人好像并不是很能释怀。 他曾好几次打电话问莫闹分手的原因,她也只说就是不喜欢。他又问她,为什么不喜欢。她却不知道该如何作答。在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有两个问题一直是人类无法解答的。一个是你为什么喜欢我,另一个就是你为什么不喜欢我。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里会有那么多的为什么。 这是一个看脸的世界,可她偏偏就喜欢他那英俊谈不上长得还挺白嫩的长相,哪怕这样的长相在街上是一捞一大把。这就是她为什么和他交往的原因,至于分手的原因,多半是因为她实在忍受不得他将白衬衫扎进下身那件蓝色的牛仔裤里。 对方似乎并不那么容易善罢甘休,那个平时看起来斯文不已,说话也慢条斯理的男人终于是忍不住对着手机,冲着她喊道,“莫闹,你凭什么说分手就分手,你他妈到底有没有爱过我?” 他的声音很大,质问声刺激着她的左耳,薄薄的耳膜有些发疼。她歪着头别开手机,看了一眼与自己坐在同一桌上的另外两个女职员,不悦得皱了皱眉。准备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和他谈分手,用眼神示意让她们继续吃后,她拿着手机绕到不远处的路灯下。 灯光昏黄,照在地上正好折射出女子曼妙的身影,她黑色的影子紧倚在灯柱上。换了一只耳朵再次接起电话,电话那头他还在问她,有没有爱过他? 有没有爱过呢? 这个问题问得好,一下子就把她给难住了。 毕竟按正常人的思维来说,才交往一个多星期的人,恐怕连喜欢都谈不上,更何况是爱。 莫闹的视线有些模糊,擤了擤鼻子,仰起头来,突然发现天空很黑,星星很亮。这样的夜晚,竟然觉得有那么一丝琼瑶式的愁绪,为了不过多的刺激他,她只说道: “你觉得有吗?” 他唾了一口,“是我在问你。” 简明扼要,她连多余的话都不想说,“没有。” “妈的,你是非要分手吗?我告诉你,你别后悔,你也不想想自己到底有什么好骄傲的……”那边还在义愤填膺说着什么,她已经迫不及待的把电话挂了,利落的关机,放进上衣的口袋里。 其实,她在昨天还在纳闷他怎么一直执着于这个问题不放,但现在她忽然一下子就豁然开朗的。无非就是男人的自尊心在作孽,想想自己条件不差却被一个要长相没长相,要身家没身家的女人耍了一个星期,这口气也是够憋屈的。 这么一想,她倒是有些同情起他来。为了她这样没有什么好骄傲的女人,做到这种地步,也是够自虐了。 她谈过很多次恋爱,每段感情一般很难维持到三个月,就像是一个魔咒。好友何浅浅曾说过,她就是个没心没肺的丫头。 无力辩驳,每每这时候,她都会笑着说:“你不懂,我所向往的爱情,是徐志摩对林徽因的那种。” “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浅浅正盘着腿坐在莫闹的床上啃着花生米,她一时没坐稳便从床上摔了下去。还未来得及呼疼,就已经捧腹哈哈大笑起来。说实话,连莫闹自己也是吓了一跳。天知道她平时是有多不求上进,语文高考走狗屎运勉勉强强压到全s市的平均分线的人,竟然能说出这般话来。 其实,她也不过是相信那种一见钟情的爱情,隔着人群看到那样一个人,她无需多言他便知道她想要说什么。相视而笑,然后相爱一生。 夜色渐浓,空气中拂过一缕清风,凉凉的湿湿的。明明已经是四月了,s市的天气却还透着一股湿冷。莫闹紧了紧身上的针织外套,坤起依靠在灯柱上的身子,正准备回到温暖的烧烤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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