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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第3/3页)
间,闪烁在波光粼粼的湖面,总有些支离破碎的东西溅起在尘埃里,越行越远,越远越清晰。正如只有自己知道,屋里的老家具重新生根发芽,柜角开出梨花,椅背结了榆钱,就连每天进进出出的门也垂下了柳叶。 我们在前面提到过,民警走访时含蓄地表示张庆金出事了。妻子以为只是火灾,还想着去医院照顾他。这个离婚后还想在病床前伺候前夫的女人,也许诠释了“妻子”这个词包含的全部意义。 林六月的爸爸是个贪官,所以她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她在少女时代看过几本言情小说,后来没事就喜欢颓废,抱着胳膊站在窗前莫名其妙地忧伤,这种忧伤和树叶落了、花儿谢了有很大的关系。就像现在的女孩崇拜韩国明星一样,她也迷恋过小虎队和香港四大天王,房间贴着海报,抽屉里堆着旧磁带。她常常去香港看演唱会,索求到的签名都觉得神圣无比。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小资女孩变成了中年阿姨。某一天,她突然觉得,那些明星也不过是普通人,便秘时也是一脸的狰狞。 25岁之前,她一直不食人间烟火,她的胃只消化奶油、沙拉、日本料理、意大利通心粉,她不吃猪耳朵、羊蹄、油条、煎饼馃子,甚至连烧鸡也不吃。 林六月的心中总是充满诗情画意:坐火车,窗外一定能看到麦田和白桦林;在酒吧喝着朗姆酒的时候,墙上挂着的肯定是毕加索的画。 她不懂画,但每次去香港看演唱会时都会去一家画廊,店主是个年轻而落魄的画家,戴金丝眼镜,眼神忧郁,牛仔裤上有永远洗不净的油画颜料,这是她的初恋,他们相爱了3年。 那几年,爸爸为她在事业单位找了一份工作,随后因为经济问题被审查而服药自杀。 林六月不喜欢这份工作,她根本就不想上班,只想穿着白裙子背着吉他浪迹天涯。 她很认真地对同事说:“做个流浪歌手,不是很好吗?” 同事都比她年龄大,从现实的角度问道:“那你吃什么喝什么呀?” 同事甲说:“你来我家,我家树上有香椿芽,我给你炒鸡蛋吃。” 同事乙说:“再香的香水也干不过韭菜合子。” 同事丙说:“百货大楼搞活动呢,什么东西都削价,便宜死了,卫生巾才卖五块钱一包。” 同事丁唱:“我爱你,塞北的雪……” 林六月觉得同事粗鄙不堪,俗不可耐,她遗憾自己为什么不在跨国企业工作,做一个白领也比做公务员强得多。她想到了结婚,嫁给那个画家,定居香港。然而,异地恋大多无疾而终,她和画家男友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污水横流的小巷子里,她觉得,分手应该在汽笛声声的码头,或者飘雪的车站。 画家男友说:“我要去美国发展,也许那里的人更欣赏我的画,你不用等我了。” 林六月说:“我等你,你会成为世界著名的画家的,就像凡·高,我要去看你的画展。” 画家男友的皮靴踩着脏水,头也不回,大踏步地走了。 林六月向男友的背影喊道:“加油,我要你的名字像群星一样闪耀!” 那段时间,林六月发现自己怀孕了,出于一种执迷不悟的爱,她决定生下这个孩子。 她这么做,多少也受到一本书的影响,书叫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一个男子在41岁生日当天收到一封没有署名和地址的信,这封信来自一个临死的女人。故事始自18年前,女人初遇男子,一见倾心,几夜缠绵后,男子远走他乡,女人怀孕了,悄悄生下孩子。她付出了一生的痴情,直到临死前才写信告白。 林六月这样想,多年以后,她带着孩子出现在纽约艺术区的某间画廊里,心爱的男人穿过鼓掌的人群,穿过时空,握住她的手。想到这里,她被自己感动得快要哭了…… 然而,她不得不回到现实中来,一个未婚女人养活一个来历不明的孩子是多么艰难。她几经思索,决定在肚子没有隆起之前尽快结婚。爸爸自杀后,家庭经济状况一落千丈,同事帮忙张罗相亲,问林六月想找个什么样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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