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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大品牌,就算要放点血出去,几天的销售就足够他们把钱赚回来了吧?” 他转过脑袋,却发现莫里斯缓缓摇头:“不是?” 莫里斯道:“你知道费兹百货的老板是谁吗?” “啊,上次报纸提过,是费兹捷勒先生。”林轻扬勉强能回想的起来一点,距离上次看报纸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他对这串长单词也并不熟悉。 “他夫人的梦想是开一家自己的百货公司,费兹百货对他来说算有重大意义,所以他在这家公司挂了名,”莫里斯说了些林轻扬从来没听过的东西,“但事实上,他名下的资产,估计数不胜数……” “所以?”林轻扬听得懵懵的。 莫里斯不废话,干脆利落挑重点:“他夫人有个meimei,为了救他夫人死了,留下个孩子,十几年前这小孩失踪了,据说现在找回来了,所以提高奖金庆祝一下。” 林轻扬一阵无语:“行吧,有钱人的庆祝。” 他们继续翻看,但后面也没别的更新奇有趣的内容,于是厌厌地合上报纸,两只咸鱼瘫在沙发上无所事事。 突然,莫里斯说道:“我有一个想法。” “什么?” “反正我人又闲钱又多,”莫里斯上下嘴唇一碰,说出来的话让林轻扬想打死他,“不然……我也试一试?” “总觉得你接下来的话不是很好听。” “我租一个仓库,然后把费兹百货的东西全买下来,你做我的雇员,替我拆包装找金邮票……干不干?” “……” 林轻扬真情实意道:“你疯了。” 莫里斯一点没有觉得自己说的话多么可怕:“无论找不找得到,我就投出去一千万,不然太多了我也承受不起……你当我的雇员,我给你发两倍工资。一句话,干不干?” 真不愧是沉迷廉价衣物和二十四小时不打烊便利店的富二代,连发疯都疯地比别人有意思些。 林轻扬挣扎片刻,决定还是要好好劝解这个发疯的新朋友:“就算你钱多的慌,也应该用在对的地方,而不是……” 莫里斯伸手拆开茶几上一瓶罐装可乐,神色毫无波动:“我手上零花钱有九位数。” “……干。” 劝也劝不住,林轻扬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傻子租了个仓库,然后轰轰烈烈地出动了十三辆大卡车前往最近的费兹百货集装仓库。 是的,他甚至不从费兹百货的商场里搬货,而是直接从人家的仓库掏! 真是满城轰动,所有人站在街道的两边,像是看前所未有的傻子似的望着这十三辆卡车从城东郊区的仓库里,把一堆东西搬出来,轰轰烈烈,气势汹汹地搬到城西郊区的仓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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