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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他,至少那时候是。” “后来,我后悔了。” “直到某天,我才发现原来他爱吃的东西不过是因为我爱吃,他喜欢看的书是我的最爱,他的所有喜好因我而改变,然后爱屋及乌。” 寄信人:来自未来的我 —— 真是奇怪的观众来信。 秦遇唯爱听电台,迎着月色听别人的故事,总觉得熟悉。 那样温柔的人是真实存在吗? 爱的卑微,低到尘埃,也甘之如饴。 同顶一片月,温润柔和,像撒了一把薄纱照在了他们的身上。 风一吹,轻轻扬扬,吹起了过往。 旧时的回忆钻进脑海,盛蕊想起了那张泛黄的信封。 葬礼过后的一周,盛蕊沉醉于无数轰趴里,她逃避着不回秦公馆,却在半夜惊醒跌跌撞撞赶回去,秦公馆住了五年,她摸着黑都能走。不开灯,沿着廊灯一直走,走到他常常呆的书房。 张嫂说书房是他很喜欢的地方,盛蕊坐在书房里,见桌上放着的相框是她,电脑背景是她,插在桌子里的钥匙扣是她不要的毛绒玩具,随意丢弃的发圈被他套在笔上,宛如一个恋物癖重度患者。 后来,书房成了她常来的地方。 在那一坐就是一整天,她像发现新大陆一样不断的摸索这间书房的秘密。 书柜上都是他的珍藏,一部分是她幼时看过的书,一部分是她不要的玩偶,盛蕊一本本的翻找过去的相册,最里间的柜子抽出一封信,泛黄的信封预示它的年岁悠久。 信封上写着: 给我的阿蕊。 我爱你。 盛蕊指尖发烫,至颤抖。 她打开那封信,抽出来时仿佛听到了秦遇唯的声音。 轻轻地,像是在她身旁提醒她,“阿蕊,怎的又不穿鞋。”他好像还蹲在她边上,冰凉的脚踝被他握着,直到暖和了才穿进鞋里。 盛蕊泪眼模糊,字迹映在她心上再也忘不掉。 再后来,盛蕊成了林城最有钱的女人,朋友如往常一样邀她去迪拜玩两周,说有数不尽的美男和轰趴在等她,盛蕊拒绝了。 她也如往常一样,在凌晨推开别墅的书房,张口第一句便是,“秦遇唯,我头疼。” 可惜没有人应,没人给她蜂蜜水,没人替她穿鞋,没人劝她要早点回家,再没人像他一样爱她。 唯有被风吹落在地的一张信纸在提醒她。 “给我的阿蕊——其实我这人天生重欲,从小爱打架,爱说脏话,不是个什么温文尔雅的绅士,我活了快三十年,到死都不会告诉你这个秘密,因为我担心你会嫌弃我、讨厌我、远离我……我可能擅长伪装,也深知配不上你,但我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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