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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第1/4页)
纪迎夏有句话没说的是,她前几天救过叶锦程,他那条腿虽然别人治不好,不代表她治不好。她虽然不觉得嫁给瘸子有什么不好,但谁不想嫁个完好的人啊?可,她不会说出来,先不说,她说能治好叶锦程的腿,他们信不信。但,她为什么要说出来给自己找麻烦呢?在叶锦程腿瘸的时候嫁过去,她纪迎夏最受益不是吗? 纪奶奶诧异了下,她一直认为这个孙女聪明,这哪是聪明啊,这妥妥的一小狐狸啊,但,她没理由反对,在迎春和迎夏之间,她自始至终选择的都是迎夏,毕竟迎春不是她儿子,一个不听话的孙女,没有理由让她疼爱的迎夏让步。 “行,我会让你大伯尽快安排迎春嫁人的,反正那丫头也巴不得早点嫁出去呢!”纪奶奶说到最后,眼底闪过冷意,过了一会儿,又说道:“只是,那叶家...让一个孩子姓纪的事情,叶家不知道会不会同意?” 纪迎夏冷哼一声,“他们不同意,那也不用嫁了!我们条件摆出来了,他们不同意,到最后也怪不得我们!” 纪奶奶叹了口气,点了点头,也只能如此,如果他们不同意,夏夏也就不用嫁过去,但如果他们同意了,她小儿子就有了传人,现在她也不知道,到底是希望他们同意还是不同意了。 纪迎春的婚事,办的很快。纪奶奶既然答应了迎夏,就不会磨蹭。再说了,纪迎春和那男知青天天卿卿我我,早晚出事,倒不如早点嫁出去,免得她做出了丢人现眼的事情。 对于嫁给汪明华,纪迎春欣喜不已,这样她以前的婚事就真的摆脱了。想到汪明华那玉树临风的样子,再想想以后纪迎夏要嫁给个瘸子,她就暗自得意,她纪迎夏长得再漂亮,还不是要嫁个瘸子。而她要嫁给京市来的汪明华,以后也会是城里人,她能不得意吗? 虽然得意,但该有的嫁妆她还是要要的,她娘手里有钱,她现在不要,以后还不是便宜了她大哥二哥,她才不傻呢! 可,李梅英也不是傻的,闺女再亲,也是要嫁出去的,哪有儿子重要啊?想让她给嫁妆,当然也会给,但纪迎春那要求,她是不会答应的,三转一响,她疯了才会同意。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喜欢的收藏下啊!!!! ☆、第 24 章 一个强势要嫁妆,一个坚决不给。婚事就这样搁置了。纪奶奶眼看着婚礼要耽误了,站出来对着纪迎春说,既然不愿意,那就不用嫁了,直接嫁到叶家去好了。纪迎春哪里愿意,只有带着不甘嫁给了汪明华。 李梅英喜笑颜开,闺女嫁给了城里人,又不用她买三转一响,她能不开心吗?但闺女结婚用的被子,盆子什么的,她还是给准备齐全了的,她唯一的闺女嫁人了,没有嫁妆肯定不行,但要三转一响,那肯定也不行,除非男方给出钱还差不多,她对于自家闺女到底是疼爱的,可男方只拿了十五块钱过来,够干什么的啊?还城里人呢! 但想想对方到底是城里人,以后闺女跟着他进城了,有的是享福的时间,她也不计较了,反正这十五块钱她也不占闺女便宜,全给闺女扯衣服了,她自己掏钱给闺女做两床棉被,还添置了些小东小西的,到时候再给她些压箱底的钱,也就差不多了。村里嫁闺女的她的迎春也算头一份了。如果是纪迎夏嫁人,她连这些东西都不会准备的。 纪迎春虽然不甘她娘给的嫁妆少,到底还是嫁给了汪明华,和他一起住到了知青点。刚开始还挺好,没过两天她就受不了啦!知青点吃的是大锅饭,饭食不好不说,她还要天天洗衣做饭,她在家都没做过家务,嫁了人哪里愿意做这些啊,即使第一天她忍了,但第二天,第三天她就忍不了啦! 汪明华推了推眼镜,说道:“迎春,知青点的生活都是这样子的,没办法!你忍着点,以后回城就好了!” 纪迎春哭丧着脸,问道:“回城回城,什么时候能回城啊?” 汪明华为难的道:“这我也不知道,我已经联系京市的家人,想必快了吧!” 纪迎春迫不及待得问:“快了是多长时间啊?” 汪明华迟疑了下,“大概半年吧!” 纪迎春啊了一声,“半年啊,也太长时间了吧!...不行,我得想想办法,搬出这里!我不想住在这里!” 汪明华眼睛闪了闪,故作迟疑道:“不住这里,还能住哪里啊,出嫁的女儿哪有住娘家的道理啊?” 纪迎春一拍脑袋,惊喜道:“唉,我怎么没想到啊,我可以回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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