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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第1/6页)
科举废行元太宗窝阔台九年(1237),中书令耶律楚材建议以科举选士1,被采纳。八月,“下诏命断事官术忽角鲁与山西东路课税所长官刘中,历诸路考试”。诏书称:“其中选儒生,若有种田者纳地税,买卖者出纳商税,张开门面营运者依行例供差发除外,其余差发并行蠲免。……与各住达鲁噶齐管民官一同商量公事勾当着。宜后依照先降条例开辟举场,精选人仕,续听朝命。”2第二年(元太宗十年戊戌,1238),“历诸路考试。以论及经义、词赋分为三科,作三日程,专治一科,能兼者听,但以不失文义为中选。其中选者,复其赋役,令与各路长官同署公事”。得士凡四千三十人,称戊戌选。按当初耶律楚材的设想,是以此为开端,逐渐恢复科举选士制度。戊戌选合格者便取得了进一步参加“精选”的资格,而再辟举场,则可取其中精英人仕。戊戌选是精选的初试或预试。但这次的选举安排并没有按计划进行,因“当世或以为非便,事复中止”3,由耶律楚材建议的恢复科举取士的尝试竟以失败告终。中选的四千余人中可考者约二十人。其中杨奂试于东平,赋、论皆为第一名,授官河南路征收课税使,兼廉访使;赵良弼授赵州教授;许楫为中书省架阁库勾当,兼承发司事;雷膺被史天泽任为万户府掌书记;张文谦试于大名,中选后得复本户徭役。 此后,科举取士停废多年,不曾被提及。直至元世祖即位后,在积极推行汉法的同时,也曾反复多次议论恢复科举。 至元初年,丞相史天泽提出恢复科举,但未予施行4。 四年(1267)九月,翰林学士王鹗等,请行选举法,“远述周制,次及汉、隋、唐取士科目,近举辽、金选举用人,与本朝太宗得人之效”。以科举取士为当时切务。世祖诏中书左三部与翰林学士议立程式,似有意恢复,后又因“有司难之,事遂寝”5。但有关恢复科举的问题看来一直是在议论和筹备中。七至八年间(12701271),礼部拟定以词赋、经义二科取士,尚书省拟罢词赋,用经义、明经等科,举子需由品官保举方许入试。 八年,侍讲学士徒单公履请实行贡举。因知世祖对佛教的态度是重教而轻禅,为迎合帝意,竟将儒与佛教相提并论,称“科举类教,道学类禅”6。殊不知忽必烈看重的是治国之术,对儒生“日为词赋空文”深怀不满。于是,他召宰臣廷辩,并对符宝郎董文忠说:“汝日诵《四书》,亦道学者。”董文忠素不善诗,也不必求通过科举入仕,故回答说:“陛下每言:士不治经讲孔孟之道而为诗赋,何关修身,何益治国!由是海内之士,稍知从事实学。臣今所诵,皆孔孟之言。焉知所谓道学!而俗儒守亡国之习,欲行其说,故以是上惑圣听,恐非陛下教人修身治国之意也。”7参加这场廷辩的还有姚枢、许衡。因科举实行几代后,其本身的流弊也逐渐暴露,读书应试者死守章句,专心于场屋程文,不通世务,难成治国之才,科举选拔人才的实际作用已大大减弱。当时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时,甚至有人把金朝的亡国归咎于崇儒。故在当时拥有很高威望的许衡也并不热心科举而主张大兴学校以培养、造就人才。元世祖需要的是务实治国之才,也认为“科举虚诞”。对许衡、董文忠等的意见和倾向自然容易接受,因而对科举一直缺乏热情8。 蒙元时期有大量宗室、勋臣和怯薛子弟入仕为官,又接收了金朝的降臣、降将,汉人世侯也各自辟置了官属和幕僚,元廷没有通过科举选拔官员的迫切需要。但呼吁恢复科举者显然也大有人在,因而长期以来,关于恢复科举的议论和筹备工作也一直没有停止。 十年(1273),又有诏行科举,命翰林老臣等拟定程式。 十一年十一月,翰林院上奏所拟科举程式于太子真金。“奉令旨,蒙古进士科及汉人进士科,参酌时宜,以立制度”。 十二年正月,又议。参加者有窦默、姚枢和刚剐奉召入京的杨恭懿。恭懿言:“明诏有谓:士不治经学孔孟之道,曰为赋诗空文。斯言诚万世治安之本。今欲取士,宜敕有司,举有行检、通经史之士,使无投牒自售,试以经义、论策。夫既从事实学,则士风还淳,民俗趋厚,国家得才矣”9。看来,这次讨论的结果可能是确定了以经义、策论两科取士。苏天爵说,“条目之详,具载于策书”。科举的准备工作看来也已经完成,但最后还是未能付诸实行。 至元二十一年,中书右丞相和礼霍孙再一次建言设科举,再诏中书省议。不久,“和礼霍孙罢,事遂寝”10。 在官僚队伍的补充和更新方面,由于不能以科举选士,则不得不开辟新途径。而某些低级官员出现空缺时,也常常以吏员升职,久而久之,吏员出职逐渐制度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科举停废造成的人才短缺现象。灭宋后,又搜罗了一些南宋儒生,世祖后期,多以儒臣任监察和词苑职务,通过他们掌握舆情和整顿吏治,也能大体上维持元朝社会关系的平衡。元世祖时期这种用人政策的实施使科举选士的重要性降低,科举已不再是选士的重要途径。成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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