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8岁_第3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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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节 (第3/3页)

平分。

    虽然自己没有花一分钱,但是看在没分家的份上,自己偿还三分之一一半,也算是为这个家尽一份绵薄之力了,其他多一分都不可能。

    凭什么拿自己赚的钱去替他们还债,他们倒是活得逍遥自在。

    可不能像上辈子那样太被动;不但债背了,钱还了。到最后还被大哥大嫂在外到处嚼舌根说他讹钱,坏了自己的名声。

    再想想自己结婚成家,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妈什么都没准备不说;孩子他妈也要多少彩礼,多少有点跟自己私奔的意思。

    这样不花钱娶回来的媳妇,在下乡下都是受人歧视看不起的。

    张大妈就是不喜欢老二媳妇;经常和朱文兰一起,一唱一和的在自己的面前挑拨是非;在外面到处说闲话,挑拨离间。

    老婆方美琴当时很年轻,从小也没母亲教养,跟着伯母长大,骨子里是个老实人。

    每次被婆婆说了,也只能默不吭声;连在自己面前告状都不会。

    你想一个连句重话都不知道回的人,更别谈反驳和骂人了。

    大嫂朱文兰为了显摆她在这个家的地位和婆mama对她的重视和喜换,见天的一身接着一身崭新的的确良衣服在方美琴面前晃悠。

    就是想看方美琴眼中的羡慕之意,只要方美琴眼中流出半分,她立马就会讽刺她。

    可惜方美琴虽老实,但也不是笨的。看都不看大嫂像花蝴蝶似的,而是不动声色把大嫂引到外面,站村道上。让外人看到大嫂趾高气扬,飞扬跋扈,而自己则装个小可怜似的。

    张林青在若干年后,才知道用女儿话说,那就是一个妥妥的腹黑。

    上辈子张林青没按张大妈意愿入赘到人家做上门女婿,她非常不喜欢这个老二一家。

    在张林青结婚,立马跟张林明商议,主持分家。

    分家时,张大妈理所当然的只分了2个碗两双筷子,一间破屋子,给老二夫妇,还一副施舍的面孔。

    想想倒胃口,真让人心寒。张林倒不是在乎那点东西,而是觉得妈做的太过分了。同样是儿子,怎么区别这么大的,要不是自己长得像这个家里人,他都怀疑自己是捡来的。

    张林青一直是个肯吃苦耐劳的大小伙子,这在村里是有目共睹的。村里人都说,他就是被这个家庭给拖累的。

    要不是生在这样的家里,以张林青的人品和品行早就结婚生子了。

    80年代处处都是商机,钱特备好赚,哪怕你没有一技之长,只要能吃苦耐劳就能赚到钱。

    张林青分家时的衣柜,还是他用给别人家做家具剩下来的边边料自己晚上就着天好月亮亮时做的。

    做好后,用红漆刷了刷,就这个妈都好意思当公中的财产分家分给自己!其实因为他妈嫌弃是边角料,才分给他的,要是是快好木头,怎么可能给他呢。

    用后世电视剧里常说的一句话,人不要脸则天下无敌!

    至于碗筷张林青气得当场跟搜达尔一样滚给了老妈。再硬气的来了句,我不要了,您老留着吧!

    然后拉着孩子她妈回了她分给自己的那间破屋子;用女儿的话,外面下大雨,家里下小雨。

    当天下午自己去隔壁找春奇爹,也是自己的二堂兄借了10块钱,去供销社买了碗筷等生活用品后,剩下的钱也全都留给孩子她妈,自己出去挣钱了。

    想想自己那辈子吃过很多苦,做过很多生意。往上海贩过芋头,贩过味精,拾过荒,往江县买过鸡蛋,做过泥浆泵,贩过椽子,做过木工,卖装修材料。

    最后搞水泥罐车,后发现不挣钱后,还是以卖瓷砖为主。

    自己挣下了5间门面、一辆水泥罐车、一栋小洋楼,给儿子买辆车,自己一辆面包车,培养2个孩子上大学,儿子成家时候。给儿子花了100万在县城买了门面商住两用。

    给女儿20万的陪嫁,帮女儿装修房子。值了!虽然自己后来不住村里,但是村里人提起自己都是翘起大拇指的。

    都说自己真正能吃苦,苦过来的苦孩子。

    真正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啊,事事变化无常。

    作者有话要说:  话说,有人看么?无论好看与否,麻烦大家告诉我一声;我才有动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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