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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第1/4页)
立刻便有下人跑过来,七手八脚将他抬了起来,往房里跑,那阵仗好比他身受重伤,命不久矣,各个神色慌张。 谢羽懵了,小声道:“二哥,闫宗煜……身患重疾?” 程旭见惯了闫家人对闫宗煜的着紧,通常他们要出门去打架,总要想法设法甩开闫宗煜的护卫。 “闫七是闫夫人的心头rou,他伤一根头发丝,这些仆人回去都要受罚,你说他今儿凿伤了自己的脚趾,这些人回去会挨多少板子?” 谢羽嘀咕:“闫家这是养儿子呢还是养闺女呢?” 程旭“哧”的一声笑了出来。 往日,闫宗煜跟他出门打架受了伤,这些人吃了闫夫人不少苦头。 兄妹俩慢吞吞循着闫家下人的方向慢慢过去,闫宗煜已经被人放在了榻上,靴子脱了下来,脚面上一个血窟窿,瞧着倒是极吓人,他疼的面色苍白,见到谢羽跟程旭进来,差点惊跳着坐起来,急道:“快拿个东西过来盖脚。”只觉得被谢羽瞧见伤处,更显的他没用。 谢羽这下实在忍不住了,捂着肚子直笑:“闫公子,你又不是大家闺秀,难道还怕我看到你的脚?” 程旭与他一起在外面喝花酒,天热的时候袒胸露肚,酒意上头搂着姑娘光着脚在地毯上跳舞都是常事,他那双脚不知道被多少个姑娘看过,今儿却罕见的知道害羞,竟然怕给谢羽瞧见,他都要为闫宗煜这点难得的羞耻心给跪了。 ——兄弟,羞耻心那东西你还真有啊? 庄上今儿没大夫,但还有些常备的药粉,仆人找了来,先处理了伤口,又派人快马加鞭往城里去寻大夫。外面此刻下起了大雪,屋内早笼起了火盆,倒是不冷,只是不知道那大夫几时才能回来。 闫宗煜受了伤,不能下榻,但饭还未吃。他自己恨不得抱着脚哭,只觉整只脚都疼的厉害,若非谢羽在侧,还不知道得怂成什么样儿。 但人是他请来的,却又不能不招待,他便吩咐下去,将饭摆在房里,又着人拿了薄毯子过来,将自己的脚盖了起来,摆酒吃饭,席间羞愧道:“今儿是七哥丢丑了,阿羽别见怪,改日等我脚好了,请你酒楼吃饭赔罪。” 谢羽瞪他,程旭直嚷嚷:“闫七你是谁七哥了?边儿去!” 闫宗煜到底是外面欢场上打过滚的,脸红局促也就那么一会儿,此刻借着自己脚伤,仗着酒意盖脸,找机会拉近关系:“程二,你到了我家,见到我jiejie难道不是叫jiejie的?咱们两兄弟这么多年,家姐你叫jiejie,我视阿羽如妹,怎么就不能做她的七哥了?” 程旭心道:您倒是真拿我妹子当meimei才好呢!当着谢羽的面儿他也不想跟闫宗煜扯这些有得没的,只道:“反正我meimei不能叫你七哥,还是叫闫公子来的顺耳。” 他jiejie们都出嫁了,连孩子都有了,在程旭的心里,都等同于隔着辈了,见到也只有敬着的份,是万不会有非份之想的,可是瞧闫宗煜的样子,竟然比周王还要明目张胆起来。 谢羽可不管他们俩人如何争论,只挟自己爱吃的吃,鲜鱼到底还是吃上了,闫府的下人张罗的丰盛,无论是羊rou还是鱼rou,亦或新鲜菜蔬,都很合口。 她吃到半饱的时候,闫府下人来报:“公子,外面有几位公子到了大门处,说是知道这是国舅府的庄子,想来避避雪,其中还有一位姓苗的公子。” 程旭面色一下不好了起来。 他认识的姓苗的公子里,唯有一位,那就是苗胜的儿子苗明远。别听名字斯文,人却是个混世魔王。原本苗家在京中连个勋贵的边儿都沾不上,但是这几年苗胜渐得了魏帝的信任,又掌着北镇抚司的诏狱,不禁三司审理就可定罪,有好几起案子都是苗胜办下来的,不说其中的手段,单说其人毒辣的心肠就令闻者色变。 闫国熹私下里与苗胜有来往,苗明远跟闫宗煜也走的近了。闫宗煜原本就是个可有可无的态度,多个陪着去欢场卖醉的年轻公子也并没什么。但是今日听得苗明远带着人前来,想想便知是平时一起来往的纨绔子弟,顿时面色不好起来:“你有没有说我今儿不在庄上?派人去安排他们到别处去——”话音未落已经听得外面吵吵嚷嚷的声音,其中一人扬声道:“七哥,雪天好眠,你这是窝在房里孵什么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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