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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第2/3页)
去和男朋友一起住了,两人约好了晚上一起吃大餐的,所以只好遗憾的表示:“晚上约了人,下次吧。” “你倒是不客气,直接预订了下次?” “哎?”古今挠了挠头,“那,那不方便就不吃了。” “吃,怎么能不吃,不过我明天又要出差,年底了挺多事的,等我回来了带你去吃大餐。”他想起之前古今在路边的抱怨,笑着补充,“那种有很多好吃的rourou的。” 古今听他跟哄小孩似的说什么“很多rou”的大餐,有些乐,乐完了想起来,“你昨天不是说要在家休息的么?怎么一大早又跑出来了?” “哦对,你不说我都忘了。”范思哲突然想起来,“顾临家的狗粮没了,他上班去了,叫我出来买狗粮,他们家狗一早上挠了十几次门外加嗷嗷叫唤了。” “噗。”古今笑,“那你出来这么久了,他家狗得饿晕了吧。” “饿死它得了。”范思哲不怎么高兴的嘟囔,忽然伸手在古今面前,“你口红借我用下。” “哎?”古今从包里拿出来放到范思哲手上,“怎么了?” “按手印用。” “哦。”古今想着他又是派出所又是车管所的跑,大概会有需要吧,反正她那个口红也不打算再用了。 只是回到了电视台又觉得哪里不对劲,就算真是按手印,人家也应该有印泥的吧?为啥还自带口红啊? 作者有话要说: 看了三遍,发现这章里面能吃的只有雪和口红了。 鉴于你们馋到一定境界了,我觉得我需要提醒一下:这两样都别尝试== ☆、热红酒和烤猪肘 7 范思哲出差了一个多月,就在古今都快忘了那顿“很多rou”的大餐时,在一个飘雪的早晨接到了他的电话。 “出来吃早茶?”范思哲似乎是刚睡醒,声音里有遮掩不住的慵懒。 古今贴着手机的耳朵悄悄的红了下,看了看来回走动的同事们,小跑着去茶水厅说话,“我在上班呢。” “上班?”范思哲纳闷的移开手机看了看时间,以为是自己过迷糊了,看清了才问:“周六还上班?” “唔……”古今忍不住吐槽了一下他们不人道的工作时间,“我们一周六天班,我是周日轮休的。” 或者说只有周日不坐班,可以把没完成的任务拿回家去做。 范思哲“哦”了一声,也没觉得太惨,毕竟他忙起来的时候一个月都不歇一天的,“那你几点下班,我过去接你吧,欠你一顿饭,我记着呢。” 古今抠了抠茶水台的收纳盒,“行,你五点来吧。” “能忙完?我没关系,不急。” “能忙完。”古今连忙答,反正忙不完也可以明天回家忙。 约好了时间两人就挂了电话,同事来泡茶,听见了几句,好奇的问:“小古有男朋友了?” 古今把手机放进口袋里,脚步轻快的回自己座位去,丢下一句,“没,是个饭友。” 同事被她说的莫名其妙的,也没追问,只是下了班往外走的时候看见门口停着的那辆宝马和开着车窗朝古今招手的男人时,挤眉弄眼的朝古今小声说:“被我逮着了吧!” 古今不想被更多同事看见误会,急忙钻进车里,系上安全带催范思哲:“快走。” 范思哲那句“嗨”生生的憋了回去,发动车子苦笑,“我这么见不得人么?” 古今把车窗推上去,这才顾得上跟范思哲打招呼,“你不知道记者的思维有多发散,我怕我今天上了你的车被看见,明天就传出来我是你家童养媳了。” 童养媳? 范思哲挑了挑眉,看了眼穿着黑色呢子大衣的古今,虽然比初次在酒吧见到时成熟了一些,可站在自己身边依旧像个小朋友似的。 下午的时候雪已经停了,范思哲带古今去的饭店在商业区,路边都是相拥慢行的路人,还有不少摆摊的小贩。好不容易找了个停车位,刚下车眼前就蹿出来一个提着桶的小男孩,带了个棒球棒,可是露在外面的耳朵冻得通红,露指手套之下的手指也冻得红红的,他举了举怀里的桶,“叔叔,给jiejie买束花吧?” 范思哲拍拍那小男孩的帽子,“叫我哥哥,或者叫她阿……不,叫我哥哥。” 小男孩仰着头,热情的叫了声:“哥哥,给小jiejie买束花吧!” 范思哲无语的笑,这孩子非要分出个大小来么?他随手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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